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9595520
前情提要:
桃園某男子八年前與妻離婚後單獨取得孩子的監護權,然而,近年沉迷賭博,甚至於將孩子趕出家門,出現讓孩子深夜獨自流落於外的不當對待,對此,前妻向法院聲請改定親權,桃園地院考量男子未善盡保護教養責任及積極履行親權,裁定改由女方單獨行使監護權,此一從共同監護到一方監護、從酌定監護到改定監護、從愛情三角到共親職、從含怨離異到合作父母、從生存發展到最佳利益、從離婚前協議到離婚後追蹤等演變歷程,實有回歸於家庭動力如何找到與時俱變的協力支持體系,藉此回應〈兒童權利公約〉所標舉的關懷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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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離婚家庭的監護權問題一直以來都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尤其在現代社會中,家庭結構多元化,離婚後的親職安排更顯複雜,對此,本文將從桃園某男子因不當對待而失去孩子監護權的個案出發,探討台灣離婚監護權制度的現況與挑戰,並提出改善建議。
一、事實描述
桃園一名男子八年前與妻子離婚後,取得孩子的單獨監護權,然而,近年來他沉迷賭博,甚至於將孩子趕出家門,導致孩子深夜獨自在社區大廳徘徊,前妻因此向法院申請改定親權,法院考量該男子未盡保護教養責任,未積極履行親權,改由母親擔任親權人,裁定由女方單獨行使監護權。
二、原因探究
1.經濟能力與實質照顧:目前台灣的監護權裁定常以經濟能力為主要考量,然而,經濟能力並不能完全反映實質的照顧能力,許多案例亦顯示,母親往往是主要照顧者,即便經濟能力不如父親,但在情感支持和日常照料上,更兼具有捍衛兒童最佳利益(the best interest)的照顧能力運作優勢,只不過,在某種程度上卻也反映了全社會對於性別角色的刻板印象,即男性作為主要經濟支柱,而女性則負責照顧家庭,然而,這種性別角色扮演刻板印象,在多元化的現代家庭中已不再全然適用,而有其與時俱變之必要,尤其是對於非典型家庭動力及其共親職、合作父母責任的圖像勾勒,據以在性別平等的框架下,重新審視監護權分配的標準和程序。
2.社會支持系統的不足:離婚後的家庭監護權問題,往往缺乏持續的社會性關注,社政系統通常在裁定後,便不再有依法行政的後續追蹤,只有在出現嚴重問題時才因為進案而重新介入,這種事發之後的被動機制,無法有效預防問題的發生,就此而言,如何針對不同類型的家庭動力運作過程,建置動態、及時、主動和跨域的協力網絡,實有其從事前防制和事後防治的多軌並行操作策略。
3.法律制度的侷限性:現行法律制度對於監護權的裁定主要依賴法官個人判斷的自由心證,缺乏多元機制的平衡,建議引入「類陪審團」制,由社工提供專業建議和跨領域的協力把關,以確保裁定結果更能符合兒童最佳利益。
三、改善對策
1.建立預防性關懷機制:應參考歐美經驗,在離婚後持續由社工訪視,以確切了解孩子在親權移轉後的適應狀況,如此一來,政府推動的「離婚前商談」應延續至「離婚後追蹤」,確保離婚家庭能獲得必要的支持與資源;連帶地,此案例中,法院的裁定似乎是基於「兒童最佳利益」原則,但此一原則在實際操作中如何被具體操作化,頗有值得進一步探討之必要。
2.引入多元評估機制:採用「加權計分」機制,讓社工在判決過程中發揮專業影響力,透過類似「陪審團」形式,組成客觀輔助審議會提供法官建議,以避免裁定結果過於片面、主觀和特定。
3.提升大眾意識與認知教育:加強社會大眾對於離婚家庭監護權問題的辨識、理解,提高對於兒童權益保障的社會性重視,透過媒體、教育等途徑,促進全社會對此一議題的認知與支持。
四、批判性反思
台灣的離婚監護權制度在面對多元化家庭結構時,顯得力不從心,過於依賴經濟能力的裁定標準,從而忽視了實質照顧的重要性,連帶地,社會支持系統的缺乏,更使得問題難以在初期得到停損解決,此外,法律制度缺乏多元機制的支撐,使得裁定結果可能無法符合兒童最佳利益。
為了改善這一現狀,我們需要從制度設計、社會支持和全民教育三方面入手,唯有建立起一套全面、預防性的關懷機制,並引入多元評估機制,我們才能真正保障離婚後單親兒童的相關權益。
總之,桃園市一男子因沉迷賭博而失去孩子監護權的事件,暴露出台灣現行監護權制度的缺陷,過度依賴經濟能力作為司法裁判的決策依據,忽略了實際照顧能力及情感支持的重要性,以此觀之,離婚監護權問題涉及到是更為複雜的法律、社會和心理因素,如此一來,需要重新審視現行制度運作的不足之處,並採取包括通過引入多元評估機制、建立預防性關懷機制以及提升大眾意識等積極措施,來為離婚後的兒童創造一個更安全、更有保障的成長環境。
致《親權行使與兒權最佳利益之虛幻、真實》
在深夜的街角,稚子的腳步聲輕輕響起,一個家的門扉,關上了親情的溫暖,賭博的迷霧中。
父親的影子模糊不清,親權的責任,被隨意丟棄在風中,母親的手,溫柔而堅定。
將孩子擁入懷中,在法律的廊道中,尋找那一絲正義的光芒。
法庭的判決如同秋風,將監護權輕輕改寫,孩子的未來,在母親的懷抱中重生。
專家的聲音響起,不僅是財力的衡量,而是愛與關懷的權衡。
讓類陪審團的制度,成為守護兒童利益的堅實堡壘。
社會工作的介入,如同春雨滋潤枯竭的土地,讓離婚家庭的創傷,持續的關懷中癒合。
在愛情三角的轉折中,共親職的合作,如同新生的嫩芽,在社會結構的土壤中成長。
少子女化的浪潮,拍打著社會的岸邊,離婚社會的對策,在反思與行動中萌芽。
在這片社會學想像的天空下,我們尋找著答案,思索如何讓每一個孩子,都能擁有一個安全、溫暖的家。
這是一場未完的旅程,在法理、情理與人性的交織中,我們共同築起希望的橋樑,讓社會的未來更為光明。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聯合新聞網,2026.07.25:「深夜把稚子趕出家門,失職父被拔監護權」)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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