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致癌油風波影響多人,消基會今日正式依《消費者保護法》啟動團體訴訟,所有購買、食用及使用受污染油品的消費者,都能向中聯油脂、泰山、福懋、福壽公司求償。消基會指出,每人將可請求最高30萬元損害賠償,並爭取最高1到5倍的懲罰性賠償金,今日起開放民眾上網填寫表單,登記參加團訟的意願,提醒民眾先保留消費單據,當日後啟動收件,將主動通知登記民眾繳交所需文件。
消基會秘書長陳雅萍表示,本次事件鬧得民眾人心惶惶,可能不少人會認為只是只吃到一個飯糰、買到一瓶油而已,不願請求損害賠償,即便每個消費者力量很小,但只要累積起來,就是很大的力量,因此消基會要提起團體訴訟,為全國消費者發聲,希望民眾動起來,填寫表單登記參加意願。不過因本案仍在調查中,待後續相關資訊更明確後,消基會將通知登記民眾開始收件。
陳雅萍提到,苯駢芘被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列為第一級致癌物,危害來自長期累積暴露所增加致癌風險,然過去消基會在打食安相關的團體訴訟,面臨最大的問題,就是如何舉證消費者健康損害是有問題的商品造成?但當消費者因企業違法行為,被迫暴露於致癌風險時,健康權就已受到侵害,所以本案最重要的法律意義在於,確認消費者健康權是否應受到完整司法保障。
她指出,本次團體訴訟將主張,消費者所受損害不僅包括商品本身價值,更包括健康權及身體安全受到侵害;食品安全信賴利益遭受破壞;因暴露於致癌風險所生精神焦慮及不安;未來健康監測及醫療追蹤必要成本,另也將依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請求最高1到5倍不等的懲罰性賠償金。
至於求償金額如何計算,陳雅萍表示,若消費者無法證明實際損害,將食安法以500至30萬元作為請求賠償的範圍,若可證明實際損害,就不以此範圍為限。原則上,消基會將以最高額向業者求償,但具體的金額會進行個案的認定,由律師團討論後做出決定。(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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