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執法普及,屢傳駕駛因禮讓救護車闖紅燈或超越停止線,遭偵測取締。竹縣去年有逾百件類似違規案,經認定後不予舉發,彰化縣則是八成撤銷科技執法罰單都與禮讓救護車有關。各地雖都有人工複審科技執法違規案件,但仍有漏網之魚,引發民怨。

近期一段行車記錄器畫面在社群瘋傳,一輛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行經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板南路口時持續鳴笛示警,卻因該路口有科技執法設備,卡在前方的車輛文風不動,沒有駕駛敢闖紅燈或超越停止線,導致救護車在車陣中足足「受困」四分鐘,引發網友熱議,更調出一堆禮讓救護車卻吞罰單的「苦主」回應。

「冷冰冰的數位鏡頭,無法判斷因果關係。」有網友說,收到罰單通常是一個月後,若無自備行車記錄器,或保留影像,要洗刷冤屈難如登天。也有人直言,在科技執法路口,救人的社會美德可能會是自找麻煩。

新竹縣警察局統計,去年因禮讓緊急救援車輛而違規,經認定不予舉發案件共一一○件。警方指出,科技執法設備自動偵測到疑似違規行為後,後續經兩道關卡人工複審,避免誤判;但員警坦言,AI影像辨識因角度、車型與環境差異,無法百分之百精準捕捉每輛救護車,後續人工審查也可能有疏漏。

彰化縣警局統計,二○二三年至二○二五年的科技執法取締案件,民眾申訴禮讓執行緊急任務車輛遭開單共六十八件,其中八成二、五十六件都是避讓救護車,都成功撤銷;申訴未過案件為調閱路口監視器檢視時,並無救護車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通過。

前年五月九日下午三時許,彰化縣社頭鄉東彰路七段與湳底路口,有休旅車駕駛人在停止線停等紅燈,當時有救護車疾駛而來,駕駛人為禮讓救護車,往左移車時遭科技執法告發闖紅燈,駕駛人收到罰單後申訴,警方檢視影片屬實撤銷罰單。

彰縣警局交通隊指出,為從源頭改善,已在鄰近署立彰化醫院的埔心鄉中山路一段與柳橋東路口,升級原設置的測照設備,導入AI影像辨識過濾系統,主動撤除因避讓救護車衍生的違規行為,將評估執行成效,再擴大辦理。

台中市警局交大執法組統計,近三年科技執法案件,因避讓救護車撤銷罰單,二○二三年卅九件、二○二四年廿八件、去年卅六件,占比極低,再加上科技執法設備在製單告發前,會經人工審查過濾,確保用路人不會被誤罰。

台中市警局呼籲,駕駛人在科技執法路段,仍應依法禮讓救護車等特種車輛優先通行,且該行為屬依法得予免責的正當行為,駕駛人可安心配合避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未避讓消防車、救護車等車,最重可罰三萬元、吊銷駕照等。(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6.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