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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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大學生休、退學率出現逐年上升的現象,反映了當前高等教育體系在支持身障學生方面所存在的結構性問題,根據監察院審計部報告指出,110至112學年度的近三個學年度,大專院校身障學生的休、退學率持續攀升,顯示出現有政策失調和資源分配不足等運作失靈情形,儘管教育部已根據〈特殊教育法〉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提供資源教室、個別化支持計畫(IEP)等因應措施,但是,實際的執行效果卻是未能如期達到目標,對此,本文將從事實描述、原因探究、改善對策及批判性反思四個層面,剖析身障大學生休退學問題的根源及未來可能的解決方案。

一、事實描述:數據背後的現象
來自於審計部的統計數據顯示,110至112學年度的身障生休學率和退學率均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分別達到9.76%和3.28%,這些數字不僅顯示出身障學生在高等教育中的就學穩定性偏低,也揭露了教育體系在支援弱勢群體上的嚴重不足;此外,近兩成的休、退學原因被歸類為「其他」或「原因不明」,這更足以突顯出該項調查分析工作的不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教育部已經修訂調查項目並增列開放式問項,以期能夠深入了解休、退學原因,只不過,這些應急措施的改進措施,雖然略有成效,但仍然未能有效解決通盤性的深層結構問題。

二、原因探究:制度與社會結構的影響
關於身障大學生休、退學率上升的原因,可以從以下多層面分析,這其中包括個人因素、學校支持不足以及社會結構性條件。

1.個人因素:健康問題和適應困難是主要原因之一,畢竟,身障學生在進入大學後,需要面對全然的陌生環境,像是校園無障礙設施、交通安排、宿舍生活等,這些挑戰可能加劇其心理壓力,導致適應不良;此外,職涯志趣不合和課業壓力,這也是乾脆選擇退出高等教育的一項關鍵因素。

2.學校支持不足:資源教室和個別化支持計畫固然已經在政策層面設置完成,但實際執行中依舊存在諸多問題,例如,特教助理員的服務時數不足、校園無障礙設施不完善,以及部分教師對於身障生相關需求的認知不足,都可能直接影響到身障學生的就學體驗,無疑地,現行校園設施也未能真正實現無障礙設計,更遑論於社團活動空間和課程設計所應有的包容共融性。

3.社會結構性條件:臺灣高等教育體系中的「窄門」現象,使得許多身心障礙考生在升學階段即遭遇困難,現行的考試機制未能充分考量各類障礙特質,以及甄試名額分配不均,導致僅少數特教生能進入大學,根據教育部統計,以110學年度為例,共有約1.5萬名身障學生就讀大專院校,僅占全體學生的1%;此外,少子女化趨勢致使部分私立大專院校因為招生壓力而降低門檻,藉此吸納更多智能障礙學生,但卻未能提供相對應的輔導課程和支持服務,這是因為,是智能障礙學生,其畢業率僅為78%,低於全體大專生90%的平均值,何嘗不是突顯智能受損學生在校期間就學不穩定性及其群體受教困境的突兀現象。

三、改善對策:以結構性改革為核心
面對上述的運作難題,僅靠表面修補對策,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要從根本上進行結構性改革,據以保障身障大學生的受教權。

1.強化升學銜接機制:在高中階段即制定完備的個人化訓練目標,提供充足的轉銜輔導服務,包括交通、校園環境適應等基本技能訓練,對此,教育部應加強與地方政府及非營利組織合作,從而建立完整的資源協力網絡。

2.提升校園支持服務:擴大特教助理員的服務時數及薪酬待遇,以吸引更多人投入此領域,對此,宜強化資源教室的跨域整合功能,不僅提供輔具與生活輔導,更應培養身障生自立生活(Independent Living)和自我倡議(Self-advocacy)能力,使其能主動表達己身的迫切性需求。

3.改善教育環境與課程設計:推動無障礙校園建設,包括教室、宿舍及社團活動空間等;同時,針對智能障礙學生開設適合其能力和需求的輔導課程,例如職業技能培訓和社交技巧課程,藉此提升畢業之後的就業銜接能力。

4.改革考試制度:重新審視身心障礙甄試的題目設計及名額分配,使其更符合公平原則,像是提供合理調整,如點字試題、延長考試時間等,從而確保考試能真正驗證學生的學習成效和引領學習增長模式。

5.推動融合教育:將特教與普教進行共融性整合,避免形成普通生與身障生的二元隔離,尤其是如何透過課堂互動及校內活動,促進普通生對於身障學生的認知理解和同理接納。

四、批判性反思:重塑教育理念與社會價值
大專身障生休、退學問題的背後,實則折射現行教育體系及社會結構對於弱勢群體的結構性壓迫,如此一來,理應幫助受壓迫者的身障學生產生批判意識,以改善「受壓迫者教育」的壓迫或剝削狀態,然而,目前特教政策仍然是停留在救濟福利層面的殘補思維,缺乏賦予受壓迫者批判意識,使其能夠重新命名世界、解放自我,進而成為主動參與社會性改造的運作主體。

其次,資源教室雖然提供了重要支持,但其功能是否被視為「施捨」而非平等參與的一部分,這種思維也加深了普通生與身障生之間的校園隔閡;此外,高等教育是否能真正培養身障者獨立思考和自我實現的能力,還是僅僅以填鴨式教育掩蓋其應該被開發和充權的發展潛能?就此而言,舉凡從國小到高等教育,各階段都需要重新審視是否已經在無意中強化了對於身心障礙者的刻板印象或社會微歧視?教師是否向學生傳遞了受限於自身缺陷的消極觀念,而非是鼓勵探索自我的可能性?顯然,這些問題不僅是關乎教育,更涉及到全社會究竟是如何看待尊重多元與包容差異的平權精神?

最後,我們必須認識到,高等教育中的壓迫既來自於僵化制度和固著文化,只有透過結構性改革與文化價值重塑,才能真正落實身障者的受教權,使其成為具有批判能力且能夠改造社會秩序的一份子,就此而言,教育主管當局及各大專院校甚或是整體社會,均需承擔起責任,以使每位身障學生都能夠在高等教育中找到應有自信和人生價值。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聯合新聞網,2026.02.01:「身障大學生休退學率逐年上升,審計部要教育部改善」)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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