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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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根據內政部公布的統計資料,2024年臺灣粗離婚率已上升至2.28‰,不僅創下2020年以來的新高,也使臺灣在亞洲地區的離婚率排名僅次於中國,於此同時,2024年全年度離婚對數高達53,351對,而離婚婚齡中位數已縮短至8.3年,這其中婚齡未滿5 年者的離婚比例竟然高達33.6%,諸此數據不僅反映婚姻關係的高度不穩定性,也引發權社會對於家庭支持、親職責任與子女權益福利的深層憂慮。
對此,從臺灣好聚不好散的形式審查,到中國的「離婚冷靜期」制度、南韓「離婚熟慮後置期」與新加坡「前置離婚親職教育」,相與關聯的意旨揭示了如何讓共親職、合作父母,以及成人世界的喜怒哀樂不要轉為孩子的悲歡離合等一段曾經擁有的美好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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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有四個國家,它們分別是「自由之國」、「冷靜之國」、「熟慮之國」和「智慧之國」,這些國家各自有著不同風土民情的治理方式,特別是在面對婚姻與離婚問題時,展現了迥然不同的制度設計與文化價值。

第一分:自由之國——選擇的權利及其速決的代價
自由之國的人民崇尚個人選擇,他們認為婚姻是兩個人之間的一紙契約,離婚則是一場簡單的解約手續,夫妻只需簽字、找兩位證人見證,便可前往戶政機關解除婚姻,這裡的官員從不過問婚姻中的糾葛,只負責形式審查,便可以迅速地解約,這個國家沒有設置任何冷靜期,也沒有強制性的教育或輔導,因為,他們相信,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無需外界干預。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自由之國的離婚率逐漸攀升,許多家庭在面臨困難時,選擇了快速分開,而未嘗試修復關係,處於這樣的自由氛圍,雖然讓人感到可以快速解脫,但也留下了許多未解決的問題,尤其是對孩子的影響。孩子們常常在父母的分離中感到迷茫,無法理解為何曾經相愛的兩人會選擇分開,甚至於是傷害彼此。

然而,自由之國的人們開始懷疑:是否應該要設置一道緩衝,讓人們在做出重大決定前有更多時間思考?

第二分:冷靜之國——冰封的愛情及其時間的試煉
冷靜之國則有一條嚴格的法律規定:所有申請離婚的夫妻都必須經歷一段冷靜期,在這段時間內,夫妻雙方不能立刻完成離婚手續,而是要給彼此二個月的時間,來重新思考是否真的要分開。

冷靜之國的統治者認為,這樣的做法可以減少衝動性的離婚決定,然而,實際上,冷靜期並沒有強制要求夫妻接受諮詢或輔導,也沒有幫助他們解決婚姻中的問題,更糟糕的是,那些身陷於暴力或高衝突婚姻的弱勢一方,往往因為冷靜期而不得不延長痛苦,甚至於面臨到更大的人身安危。

然而,冷靜之國的人民開始質疑:這樣的制度究竟是在保護家庭,還是在剝奪個人自由?

第三分:熟慮之國——延緩的智慧及其責任的承擔
熟慮之國則採取了另一種方法,他們認為,如果夫妻決定離婚,那麼,在完成法律程序之前,必須先解決好與子女相關的責任問題,因此,他們設置了一段熟慮期,在此期間,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需要與法院合作,共同制定包括完成子女撫養計畫和親職安排等親職計畫,以確保孩子在父母分開後,仍然能夠獲得到妥善的照顧。

雖然這種方法可以有效地減輕離婚對於孩子所造成的衝擊影響,但也被批評為過於干預個人自由,畢竟,既然都已經決定分開,為何還要花費時間和精力在完備法律的正當程序上?

然而,熟慮之國的人們認為,熟慮期只是在程序上增加了負擔,並未真正解決婚姻破裂的根本問題,更有甚者指出,在高衝突家庭中,這樣的制度反而可能進一步激化矛盾。

第四分:智慧之國——知情的選擇及其知識的力量
最後是智慧之國。在這個國家,人們同樣面臨著高離婚率和家庭結構變遷的挑戰,但他們並未將重點放在阻止離婚,而是致力於提升決策品質,智慧之國制定了一項名為「共同育兒輔導計畫」的制度,要求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在提出離婚申請前,必須參加一系列的教育課程與輔導。

這些課程幫助父母了解離婚對孩子心理和生活可能造成的影響,同時,學習如何制定合理的親職計畫,讓父母們更能理解自己的責任,也更能做出理性的決定。

然而,智慧之國的人們認為,這樣的制度對急於脫離痛苦關係的人來說過於冗長,甚至可能成為一道不必要的障礙。

第五分:四國的啟示
四國在處理離婚問題上的經驗引發了深思,自由之國雖然尊重個人選擇,但忽視了家庭結構解體對社會與子女可能帶來的影響;冷靜之國試圖用時間換取反思,但缺乏實質性的支持機制,使政策淪為一種行政性的延宕;熟慮之國則是注重責任分配,但過於依賴司法程序,也引發了自由限制的爭議;智慧之國則以教育與輔導為核心,不阻止離婚,而是促進知情且負責任的決策。

第六分:臺灣的抉擇
在四國故事中,我們或許可以看到臺灣目前面臨的抉擇,當臺灣的離婚率持續攀升時,我們應如何設計制度來回應這一社會現象?是仿效冷靜之國,以行政方式延宕離婚?還是學習熟慮之國與智慧之國,在保障自由的前提下,引入教育與責任分配機制?

答案或許並不簡單,但如同寓言故事中的智慧之國所揭示的,我們可以選擇一條兼顧自由與責任、在比例原則下平衡各方利益的道路,透過前置教育與支持機制,我們能夠在不限制選擇自由的情況下,提升決策品質,減少衝突對家庭與孩子造成的不良影響。

總之,當我們討論如何降低離婚率時,不應只關注數字下降,而應思考如何提升家庭關係與決策品質,也請記住:“真正的智慧,不在於阻止選擇,而在於讓每一個選擇都能更接近幸福!”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聯合新聞網,2026.01.16:「臺灣需要離婚冷靜期嗎?(上):中國版的離婚冷靜期制度有哪些爭議問題」、「臺灣需要離婚冷靜期嗎?(下):比較南韓『離婚熟慮期』與新加坡『離婚前置教育』」)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