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廢鋰電池海嘯將來襲,但內藏貴金屬,若能循環利用,宛如「城市礦山」,只不過國內回收處理仍以破碎後出口為主,難將「綠金」留在國內。專家建議政府協助業者取得土地、補貼資金、協助社會溝通,建立具競爭力的本土回收產業鏈。
廢鋰電池的正極材料含有鋰、鎳、鈷、錳等金屬,每噸廢電池可提取約一百五十公斤的鋰、一百公斤的鎳、廿公斤的鈷等貴金屬,經濟價值可觀。
環境部現推動「鋰電池循環永續責任聯盟」,整合三家本土業者技術,打造回收到再製的完整產業鏈,高雄名仁資源負責上游回收,宜蘭聯友能源承擔中段製程,專精鈷鎳鋰二次資源循環回收及製造技術,最終由新竹天弘化學提煉成符合車用級標準的電池正極原材料,再循環進入電動車電池供應鏈。
依規定,製造或進口鋰電池業者須繳交每公斤卅九元回收處理費,環境部去年七月修正費率,若業者建立完整回收鏈,處理費可降為國內處理五點一元、境外處理六點六六元,提供經濟誘因,鼓勵業者自建回收循環鏈。
不過,環境部統計,國內廢棄鋰電池二成八三直接輸出海外處理,其餘七成一七在國內初步處理成黑粉後,九成都出口精煉,最終僅百分之九點七資源在國內循環利用;主因是缺乏關鍵的黑粉精煉設備與技術。
中原大學化工系助理教授張恕豪表示,台灣技術不輸給國外,但實驗室到大規模量產需要投入大量資本,廢氣、廢水處理、高溫爐、耐酸槽等設備昂貴,投資數以億計,業者因土地、資金等門檻不敢貿然投入。
張恕豪建議,回收處理要具經濟效益,應從法規著手,要求新電池材料須搭配一定比率的回收材料,避免受新礦產材料價格波動影響,一旦新礦產材料價格便宜時,回收業者不可能用較貴的回收材料製造。
元智大學化材系教授洪逸明說,台灣環保法規嚴格,鋰電池回收處理會產生大量廢水、廢酸,技術上可達環保標準,但處理成本高,加上民眾對回收廠有嫌惡設施疑慮,增加投資障礙,導致多選擇將黑粉出口境外處理。
洪逸明認為,回收過程的生產製造不必然要在本土進行,在東南亞等地大規模量產更具競爭力,但政府應專案推動技術研發,建立本土業界接手的技術基礎,才能促進回收產業化發展。(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6.01.06)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