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9日發生通緝犯張文在台北車站、南西商圈隨機殺人案件後,網路社群平台及各式討論區,陸續出現疑似恐嚇、鼓吹暴力或宣稱將針對公眾進行「無差別攻擊」等內容的貼文與留言,造成民眾不安,影響社會安寧。刑事局今(20)日嚴正呼籲,網路並非法外之地,任何於網路上發布的文字、圖片、影像、語音及訊息等內容,均可能留下數位軌跡與相關紀錄,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並須負起法律責任。
刑事局強調,對於任何涉及恐嚇社會大眾、散布暴力威脅、煽動或宣稱將對不特定人實施攻擊等言論,將立即啟動偵辦機制,積極追查發文者身分與來源,並依法究責,絕不寬貸、追究到底,以維護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
刑事局提醒,相關言論可能涉及刑法第151條「恐嚇公共危安罪」,凡「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可能構成刑法第151條所定恐嚇公共危安罪,警方將依法偵辦並追究刑責。
另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如言論未達刑法程度,但對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寧產生明顯而立即的危險時,仍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依法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刑事局呼籲,切勿以轉傳、附和或以玩笑心態發布相關內容;如發現疑似恐嚇或危害公共安全的貼文、訊息,應保留相關畫面、連結與時間等資訊,盡速向警方報案。(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2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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