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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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匡列新台幣5,450億元,並明定每人普發現金1萬元,對此,總統依例公布該項法案,雖然,行政院堅持有再行思考的必要,也會在適當時機提出釋憲,但是,該項雨露均霑且全民受惠的福利津貼措施,背後實有其糾結從財政紀律到財政分紅、從乘數效果到消費係數、從一體適用到選擇性發放,以及從社會公平到政治權力等命題意旨思辨。
總統賴清德於2025年8月1日公布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該條例明定每位公民將可獲得新台幣1萬元的普發現金,此一政策的總預算規模為新台幣5,450億元,對此,行政院長強調該政策在憲法與法律上存在瑕疵,並且立法院在增加預算時並未充分徵詢行政院的意見,進而引發對於行政、立法兩院的權力分立質疑,不過,即便如此,普發現金的政策的背後,著實反映當代臺灣社會所面臨的多重挑戰,畢竟,一方面,這幾年下來的稅收超徵,讓政府有能力進行現金發放,藉此達到財政分紅的社會性移轉目的,但是,另一方面也暴露出財政紀律的脆弱性及其應有的國家財政債務控管機制,如此一來,面對日益嚴重的社會不均情形,該項普發現金被視為是用以縮小貧富差距的一種權變手段,只不過,乍看之下皆大歡喜的該項措施,又能否能真正達到改善社會公平的衡平效果,這部分仍需有進一步實證研究的通盤性檢視。
職是之故,針對普發現金的福利津貼政策,應考慮其可行性與配套措施,像是:(一)首先,應建立透明的財政分配機制,以確保現金發放的公平性與合理性;(二)再則,應設計針對收入階層、家庭結構或地區差異設計不同形式的補助措施,以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三)此外,對於現金發放之額外消費的乘數效果(multiplier effect)和滿足基本需求的消費係數(Engel’s Coefficient),需要進行深入的經濟分析,以評估其對經濟的實際影響;以及(四)推動普發現金政策的同時,應兼顧財政紀律與長期規劃,需設立具前瞻性的財政控管機制,以避免因短期利益而犧牲長期穩定,同時,應考慮將稅收盈餘用於教育、醫療或基礎建設等具有長期效益的領域,以促進全社會的整體性發展。准此,在這裡所持以的批判性反思,指陳該項的普發現金政策,不僅僅是一項經濟措施,更是一種政治符號,反映政府在面對貧富差距問題時的無力與妥協,以此觀之,該項的普發現金政策更是加深社會不均、社會流動和階級社會的矛盾與掙扎,對此,未來要如何在保障民生的同時,得以維持財政的健全與穩定,這將是國家機器必須要面對的重大課題。
誠然,普發現金(Universal Basic Income,簡稱 UBI)係為一種經濟政策,旨在為每位公民提供無條件的現金補助,藉此減少貧困、舒緩不平等和營造祥和氛圍,該項政策本有其愛憎兩難的互為糾葛,支持者認為普發現金措施,能夠提升家庭的消費能力,以促進經濟增長和改善生活質量,特別是透過提高全社會的整體消費水平,以發揮經濟低迷時期的穩定作用;至於,反對一方則是擔心財政分紅淪為一種短期的政治工具,同時也對於國家財政和勞動市場帶來衝擊影響,更遑論於普發現金並未能觸及到結構性貧困或資源分配不均等問題根源;連帶地,普發現金政策背後所涉及到有待廓清的各種衍生性議題,像是發放對象、方式、金額及其對於經濟結構的長期影響,這其中特別是攸關到排富、排貧、排老、排幼、排他等排除條款設限的社會性觀感和發放效益評估。
總之,普發現金政策作為一種直接的經濟措施,旨在於透過財政分紅來提升全民福祉,然而,此政策背後涉及到包括財政紀律、社會公平、經濟效益及政治符號等多重層面的議題,就此而言,該項的普發現金措施,理當是要超脫『津貼政治』和『博弈政治』的狹隘性思維,透過加強公共性溝通以提高普發現金政策的透明度與社會信任;連帶地,復加於促進應有的社會性參與,鼓勵公民參與該項政策的理性討論,藉此提高政策的接受度,如此一來,關注的重點就不在於化永恆為剎那的這一筆現金之財政分紅,而是如何嫁接於財政紀律而來之財政盈餘、財政預算、財政分配、財政懸崖和債留子孫的世代會計基本關懷旨趣的必要性提問,無疑地,處於朝野政黨對峙、長期稅收超徵、財政紀律怯弱、社會不均對立、提出覆議或釋憲的氛圍態勢底下,臺灣地區要如何得以有全島同命的社會連帶基礎,以及公、平、適、足的整體性擘劃,這才是該起發放普發現金的考察針砭所在。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中央社,2025.08.01:「總統公告強化韌性特別條例,明定普發現金每人1萬元」)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普發現金對多數人是一小雀幸,但是收到1萬元的背後代表著政治力量的拉統及在野朝黨的財務施政績效的展現。若是稅收超徵還稅於民是件好事,反之,為了政治手段給於分紅而債留子孫則需慎思!現金1萬元對有長期收入的家庭可有可無,並無多大幫助,對家中經濟需要幫忙者,一成員若是多出1萬元或許增加家庭收支,可消除燃眉之急!只是1萬元對社會對弱勢是加分還是扣分需要多加思慮,現金未發時,就已經引出詐騙手段的出現,手機簡訊出現釣魚網址,想要吸引人民落入政府德政的圈套,一不小心1萬元的小雀幸還沒得到就連存積許久的積蓄都被騙光,豈不得不償失!不得不謹慎小心。在普發現金的同時,可檢視目前的福利政策是否需要補足的地方,部分款項用於照顧弱勢族群,得到的反饋更能獲得激賞。
有關於普發金的議題相信有許多人正在期待著它的到來,確實以現在萬物皆漲,天災不斷,很多家庭生計是受到衝擊,從以前的消費卷3,600元到現在的普發金1萬元,在以前的消費卷3,600元其實是真的也有帶動地方消費,舉例來說:當時收到消費卷爸媽有帶著全家人到鞋全家購買鞋子及民生用品,也促進當時經濟。
到了普發金1萬元真的詢問了親朋好友,有些是想買自己想要的東西,有些則是想買家電用品,那實際運用要看個人如何使用,如果用在弱勢族群、受災戶的身上其實無不小補。
但是就現實層面考量也是要好好思考這樣大開國庫的結果會照成什麼樣子的結果呢?會變相的政府有可能挖東牆補西牆,像是企業家的營所稅:在每年 5 月底(2025 年延長至 6 月底)申報前一年度所得並課徵 20% 營所稅,除了繳交營所稅之外,還有暫繳申報:每年 9 月依上個年度的應納營所稅,預先暫繳二分之一給國稅局。
美其名是國家先幫您保管稅金怕下一年徵收,公司財務會吃緊以多退少補的概念告訴你,其中的貓膩就值得細細品嚐。
普發金可以發放,但是更多是要如何有效運用納稅人的錢、公司行號的錢,千萬不要債留子孫。
像本篇文章有舉例:教育、醫療、基礎建設這些都是跟人民有相關聯。
教育可以運用在學校的建設上面,或是在學生校園走動的街道定時安排交通警察來指揮交通,避免再發生像三峽重大車禍這樣子的悲劇。
醫療其實以台灣來說的話跟其他國家比起來已經算是補助滿多的這也是政府一直再做改變的,而我們應該要更珍惜這些福利,而不是濫用。可以的話希望補足人力資源,讓醫療人員不要壓力過大,出現離職潮。
基礎建設舉例來說像是台鐵、高鐵、捷運這些都是讓人民的生活變得更加便利,可是使用的時候總會有所謂的一些損害這些也是需要人民的納稅錢來做維修,以及基層人員也是必須收到職業上的保障,例如:輪班、輪替。
以上這些資源出現癱瘓,只會讓國家陷於更加艱難的困境,希望這次的普發金可以有效幫助需要幫助的人,促進國家經濟,帶動低迷不振的狀況。
立法院三讀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匡列新台幣5,450億元,並明定每人普發現金1萬元
有關這個方案提出之後朝野有著諸多的不同的意見。
然而有關普發現金,每人1萬元,可能可以達到全民共享目的,讓所有人都有感,增加對政府的信任與認同。同時刺激消費,短期內可拉動內需,對經濟成長有助益。
但從另一方面反觀,則容易造成資源分散,富人、經濟狀況良好的人也能領取,未必達到社會扶弱目的,一次性消費性支出,不具長期結構效益。財政壓力大,等於一次性花掉 5,450 億,無後續循環效益。
炎炎暑期即將結束,拋開所有工作事務的干擾,獨自騎著車穿越大街小巷,繞進離自己生活圈不遠,生活事務繁忙,不曾有機會踏入的社區秘境,從事著許多令人印象深刻的景象,有著社區一處的流浪漢、偏僻角落中搭著簡陋帳篷的異鄉客、公園里單親家庭的孩子四處奔放。看見孩子散發出非語言的特徵,好奇跟孩子聊了一下,了解到他們的家庭狀況家中4個兄弟姐妹都是國小的學生,家中唯一的照顧者只有爸爸,爸爸早出晚歸,平常因為上學,中午有營養午餐;但到了暑假,除了孩子沒人可管,可能產生潛在的風險,且一日當中只吃早晚餐的情況,可能影響孩童正常發育及健康。此時除了買了一些小麵包送給他們外,這也讓我感到非常訝異。這還有待社會機構人員,對其家庭做進一步的了解,連結必要的資源。
我想這可能只是被看到的一小部分而已。這也讓我有所反思,這筆預算應當如何使用才會對全國人民是最好的效益?
老師常說,這世界唯一不變的事,就是它一直都在變,我也常看到原本生活無虞的小康家庭發生變故,瞬間成為脆弱家庭。
所以我覺得這筆預算如果可以,建議區分兩部分一部分可以先用在扶助極度需要的家庭先解決燃眉之急;另一部分可以定存為「世代基金」,可以為這筆預算增添更有意義的永續性。
政府對改善人民生活、消除貧窮、縮短貧富差距、倡議公平、正義,責無旁貸;社會問題減少,社會就相對安定。這個預算應如何用?無論採取的方案如何?應審慎評估、透過專業精算,有理有據,符合全國最佳效益,方不失國人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