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9📚
01.無菸校園吸菸區
02.嘎然喊停中正路
03.諮商療癒滿天飛
04.喪屍煙彈有毒駕
05.御史大人公務車
06.退休準備四十歲
07.有礙環境臺北市
08.特別殺人虐童罪
09.職業工會假勞保
10.扣押保單可豁免
11.食安新制採重罰
12.安置兒少就學難
13.僑生司機桃園市
14.以燈代叭聽損者
15.警察消防專屬假

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9595520

六月份的第二周(2025.06.09)所羅列出來的七字箴言包括有「無菸校園吸菸區」、「嘎然喊停中正路」、「諮商療癒滿天飛」、「喪屍煙彈有毒駕」、「御史大人公務車」、「退休準備四十歲」、「有礙環境臺北市」、「特別殺人虐童罪」、「職業工會假勞保」、「扣押保單可豁免」、「食安新制採重罰」、「安置兒少就學難」、「僑生司機桃園市」、「以燈代叭聽損者」以及「警察消防專屬假」等15則的七字時事箴言,這也使得相與對應的延伸性思考,是有它嚴肅以對的必要。

首先,「無菸校園吸菸區」,立法院於2023年三讀修正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考慮大專院校部分學生未達20歲的合法吸菸年齡,致使形成管理困難,而將大專校院納入全面禁菸場所,只不過,防不勝防於未能有效防制校園的吸菸行徑,這也讓吸菸區的禁設,反而使得菸害無邊無際擴散到校園的各個角落,進而對無辜者造成更大的戕害,事實上,教育部早已頒布《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並以降低學生吸菸率、降低教職員吸菸率、降低校園二手菸暴露比率為其目標管理所在,同時,明定各級學校、政府應依該計畫執行各項策略工作,避免學生受同儕影響而吸菸,也提供戒菸服務資源等,據以營造友善校園無菸環境和保障教職員工生健康發展,以此觀之,在這裡的考察針砭之處就不全然僅止於再度開放設置吸菸區,而是何以上述的目標管理,無法達到應該要有的禁菸績效,就此而言,包括認知行為的減菸、少菸、無菸等去物質濫用素養,這才是該起議題現象的真正癥結所在;「嘎然喊停中正路」,在總統就任周年的前夕,內政部預告要將全臺的『中正路』進行改名,藉此吻合轉型正義的精神意旨,並以中原大學大樓改名及台南湯德章大道為例,期盼各個地方縣市政府配合推動,但是,擺盪於『法—社會』及其『社會—法』之間歷史性、政治性、人文性的諸多拉扯,中央政府的該項舉措,卻引起地方政府的反彈,特別是『只搞政治、不辦正事』、『無聊又浪費錢』、『會造成很大的困擾』、『國家吃飽太閒嗎?』等4個直轄市首長的強烈回應,這也逼使內政部態度軟化改口,因為是要由地方政府主責辦理,因此,將會持續與地方政府及在地居民溝通,取得社會性共識後再依法推動改名,顯然,扣緊方案評估規劃和設計執行的角度來看,內政部的該項中正路改名作為,顯有貿然、躁進之處,乃甚至於淪為改名政治化的唾面自乾之嫌,畢竟,從倡導應檢視威權象徵到是否明定中正路需改名的該項條例旨意、從實質正義到程序正義的多重意涵、從正義的普世價值到轉型正義的特定選擇、從戶籍權狀個資到生活習慣的改名大事、從中正路到中山中華文化復興忠孝民族民生民權中興經國等道路稱謂的去威權化身影、從中正路到中正樓或中正大學與中國文化大學等威權象徵的精神標地、從道路改名到道路整修、從道路名稱到人名稱呼的比照辦理,以迄於單就設籍中正路的全國人口便高達50.9萬人及其占全臺總人口數2.5%的比例來看,推動中正路或其他道路的改名舉措,究竟是想要解決什麼人的什麼問題,可以讓所謂的轉型正義問題解決到什麼地步,及其又會衍生出來什麼樣的衝擊影響和無謂的社會成本,冀此,如何破除『去—脆弱』的國家主體性迷思和『破—權控』的威權治理主義心態,這才是迎接公民政治的當代臺灣所需要思索的全社會變遷課題;「諮商療癒滿天飛」,根據統計,從2018年至2023年期間,全臺心理諮商所從93家一舉暴增至236家,年平均成長率約在17%至31%間,連帶地,諮商心理師的從業人數也從499名增至1,220名,特別是在COVID疫情封城期間所謂的通訊諮商,呈現快速成長的發展趨勢,截至今年(2025年)目前為止,共計有260家申請可提供通訊諮商,這其中又以雙北、台中和高雄等都會城市居多,顯然,從心理諮商到心靈療癒、從實體諮商到通訊諮商、從關係建立到深度諮商、從諮商專業到專業倫理,以迄於扣緊心理困擾而來的諮商輔導,這也讓心理師、療癒師、教育師或教練,紛紛搶食這一大塊的心理健康維護成長商機,如此一來,量與質、供和需,以及短期和中長期,彼此之間的衡平關係,便有嚴肅看待的必要;「喪屍煙彈有毒駕」,因應於毒駕問題的日趨嚴重,業已進行〈刑法〉的公共危險罪修法,將毒駕增訂『抽象危險犯』,也就是說,駕駛經檢測體內毒品達到行政院公告濃度,即犯毒駕罪,不需再經由警方蒐證是否危險駕車,以讓執法的作業程序更形明確,事實上,以〈刑法〉第185條之3的毒駕移送案件,2014年有323件,2015年升至384四件,接著逐年下降,2020至2022連3年掉到雙位數,2023年升至267件,2024年為1,991件創下新高,但是,今年的三月底為止,卻是已經暴增至1,189件,顯現毒駕議題已然蛻變成為一項兼具集體性的整體社會事實,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相較於其它傳統毒品的肇事情形,屬於麻醉藥物的依托咪酯,係以電子煙施用方便著稱,駕駛邊開車邊吸食,無法控制身體,致使肇事風險的嚴重程度,實比想像之中來得棘手,然而,從酒駕到毒駕、從酒測到尿檢、從尿檢量能到尿報結果、從快篩試劑技術到快篩偽陽性、從酒後移送到難以即時喝止、從特定條件飲酒到攜帶方便無所不在吸毒等等變異情形,直指事前的預防性防制及其事發的介入性防治,均有其雙軌併行的通盤性檢視;以及「御史大人公務車」,監察院秘書長及多位監委濫用公務車的爭議風波,連日來出現了連環爆燒現象,雖然,監院秘書長拖延多日後才正次道歉辭職,但是,究竟這其中所涉及到從專用車到統一調派、從公務用途的公務車到私人用途的座車、從國家廉政的風紀維護到便宜行事的公器私用、從一人恣為到集體從眾、從公務車輛及駕駛人員管理要點到系統性管理失靈、從圖利背信侵占貪汙治罪到懲戒彈劾、從監委的涉己事務到公務機關的一視同仁、從看報辦案到主動申請調查等環扣堆疊的貓膩之處,是有進一步深究之處。

其次,「退休準備四十歲」,一項來自於《2025台灣高齡社會退休生態觀察指標》的受訪調查顯示,連續追蹤六年的『退休生態觀察指標』三大指數,僅有65分的『退休生活滿意指數』是處於及格狀態,相形之下的『退休信心指數』和『退休充裕』這二大指數,則是出現雙雙下滑趨向,這其中55分的『退休信心指數』乃是連兩年出現下跌並且六年下來有4次是不及格態勢,至於,59分的『退休充裕指數』也是創下歷年以來的新低,值得注意的是,退休準備年齡一舉延後至39.63歲才開始,雖然創下六年以來的最晚紀錄,但是,因為要顧及通膨和實際經濟狀況,真正開始行動的平均年齡則是45.15歲才正式啟動,兩者之間的落差超過6歲,連帶地,有超過4成(41.7%)的未退族,期望60歲前即可離開職場,但是,自認為能夠真正順利退休的受訪者則是不到3成(26.6%),甚至有超過三分之一(35.3%)的未退族,預估恐怕是65歲屆齡退休後還要繼續工作,以及46.7%可接受延後退休和有27.2%的受訪民眾願意延後至68歲以上才要退休,最後,更有像是青世代以及40歲至54歲等超過7成的三明治未退族,每月的退休金存不到新台幣1萬元,進一步印照於退休後的生活開銷,未退族期望每個月平均有近4萬元(39,901元)的生活費,但是,現實面卻是預估僅能存到32,778元,彼此之間的落差高達7,123元,乃甚至有超過三分之一(34.7%)的人悲觀預估,未來可支配的退休金不到2萬元,諸此種種的調查結果,顯現出來受訪的民眾對於勞保、健保和長照的永續運作,有著充滿不確定性和不安全感的信心危機,無疑地,從早退未退到待退難退或延退、從勞動期間的所得維持到退休之後的所得替代、從降低給付到延後退休、從薪資所得到主動收入、從低薪就業到培力斜槓、從法定退休給付到籌謀自備款、從寅吃卯糧到理財計畫、從全人發展到代際正義、從第二人生到第三人生、從退休生活滿意指數到退休信心指數和退休充裕指數的退休生態,以迄於扣緊生理、心理、認知、經濟、社會而來的全人發展關懷意旨,該項的退休信心指數和退休充裕指數的表達性需求,實有其超前部署之必要,只不過,為何會出現以拖待變抑或精緻窮的認知行為基模,而此幾乎是一種棄守躺平的心靈結構,這才是該起議題現象的擔心、掛慮所在,更遑論近40歲才剛始啟動退休準備的各項事宜,背後糾結有個人動力、家庭組成動力、制度設計動力及其政經社文之大環境動力的可能拉扯,這也讓面對唯一不變的乃是隨時都在做改變的變遷時局,實有不如歸兮之憾;「有礙環境臺北市」,臺北市在無障礙設施的稽查與改善工作,雖然已有26年之久的運作經驗,但是,諸如有礙設施、致障環境等等不甚文明景象,早已是生活世界裡的一項如常,事實上,臺北市的身心障礙者約有12萬人,65歲以上的高齡人口更是高達58萬人,障、老而來的無障礙設施需求人數,業已突破70萬人,然而,僅就今年(2025年)3月為止的統計數據顯示,臺北市公共建築物需要改善的無障礙設施件數為9,409件,這其中有5,934件仍待改善,占比超過一半的63%,至於,在這8大類場所中,側重於生活機能之集合住宅、便利商店,以及金融機構、小學及國高中,被列為最迫切需要改善的前三名,對此,市長承諾優先改善啟聰、啟明等特殊學校,並強調因應市府在勘檢人力上的結構性限制,考慮引入自主檢查機制,只不過,儘管建管處每年編列有新台幣上千萬元的經費預算,藉此補助改善無障礙設施,但是,過往的數十年期間,卻是僅核發268件補助,這不僅顯現補助政策的實施效果不彰,亦直指消極以對的被動不作為,對於早已邁進超高齡社會的臺北市而言,這又豈止於『反諷』一詞可以道盡的,更有其對於老障等弱勢族群社會性參與權益的嚴重戕害、剝奪;「特別殺人虐童罪」,針對剴剴受虐致死一案,雖然加害的保母姊妹遭法院處於重判,但是,依舊引爆集體怒火的社會性情緒,乃甚至於民間連署要求〈刑法〉第271條增列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或死刑,並修正第286條和加重處罰凌虐未滿16歲致死者等建言,但卻被法務部回應以不符比例原則而加以退件,眼見可能難以收拾的民怨,而讓法務部研議將凌虐未滿7歲兒童致死行為,比照特別殺人罪處理,納入加重犯規範,最高處死刑、無期徒刑,排除10年以上徒刑選項,並且明文不得假釋,至於,〈刑法〉第286條對於凌虐致死部分,是否要增訂死刑,也會列入修法的討論事項,顯然,糾結於大眾觀感及其實質正義的『社會—法』,以及主管機關及其程序正義的『法—社會』,要如何找到隨著社會變遷所應該要有的文明化內涵,此一包括法律責任和道德義務的公民內涵,這才是當代臺灣要有的反思課題,如此一來,何以會有層出不窮的不當對待事情以及備而不用、少用和必要當用的死刑罪愆,要如何達到遷善改過的積極作用,這多少直指出來考察針砭之處,已不在於審度量刑的技術性操作,而是量度全社會的把尺、刻痕,何以漸趨模糊、不見;「職業工會假勞保」,勞動部勞保局宣布將全面清查全臺超過300萬掛名職業工會的勞工,若發現到有不符合規定者,像是單純掛名勞保沒在工作、不合規的雙重加保、部分特定行業沒證照還加保、醫院住院期間辦理加保、長期定居國外、因犯罪入監服刑、沒有繳納工會保費以及離開從事行業或退出工會和訓練結束等,其勞保年資可能一夕歸零,並且撤銷請領資格,就等同於多年來所累積的退休金全部充公,對此,看得到的是確保針對有加保之名但卻無工作之實者下手,據以保障勞工族群的年金保險權益,但是,該項隱含道德危險行徑的加保舉措,從固定老闆到自營作業者、從固定工作到重複加保、從申報薪水到實際收入、從會員資格到年資查核、從已經往生到家屬繼續冒領,以迄於涉及傷病、失能及職災的勞保給付,點明出來的還是脆弱人性、制度誘因及其生養大環境的諸多變異之相互拉扯;以及「扣押保單可豁免」,一般民眾往往因為積欠債務而遭到法院扣押或強制執行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契約解約金債權,導致保戶失去維繫生命身體健康及維持生活經濟安定等權益保障,對此,立法院會修正通過保險法,將可強制執行的保單解約金門檻,統一上調為中央或直轄市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的6個月金額最高標準者,目前為臺北市的新台幣14萬6,730元,也就是說,修法通過後,至少有餘100萬件遭強制執行的保單可被豁免,若以近15萬的解約金豁免門檻來回推民眾保單保額,等於20年期的保單至少要超過1,000萬、30年期的保單至少要超過500萬元才會被強制執行。

最後,「食安新制採重罰」,食藥署正式公告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未來全臺包括小吃店、流動攤販、餐廳的所有食品業者,其從業人員如在未洗手或未做防護的情況下,接觸到即食食品前碰觸金錢或其他污染源,未加以改善者,最重可處以新台幣2億元罰鍰,也就是說,將過去僅適用於食品製造業者的規範,一舉全面擴大到所有食品相關業者,包括有流動攤販、餐廳等,都必須依規保存食品製程、檢驗與紀錄至少5年,並接受稽查,此外,也明文納入外送平台業者與外送員的衛生風險管理規範,未來的外送員需接受衛生安全教育訓練並留下紀錄,同時在取餐與交餐的過程中,禁止吸菸、嚼檳榔、嚼口香糖或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連帶地,運送過程亦應控管時間與溫度,以避免食物變質,再則,針對低溫物流配送,業者將被要求抽測配送車廂體或容器內的環境溫度,這其中冷藏食品環境不得高於攝氏7度、冷凍食品者環境溫度不得高於攝氏-12度,特別是物流配送車門頻繁開關可能導致溫度波動,因此,要求業者必須落實自主監控與紀錄,顯然,從自律、他律或內部控管等環扣機制,實有其避免乳酪效應成真的嚴格落實執行之效;「安置兒少就學難」,隨其全臺家外安置的兒少人數出現持續增加勝,這也讓安置兒少的就學受教權益保障,浮上檯面進而加總以成為一項從原生家庭到家外安置、從學齡前學童到國高中兒少、從安置照顧到就學輔導、從機構適應到社會性相融、從安置的兒少本人到機構的服務同仁、從自成一格的安置機構到社會性關注的學校場域、從形式安全的人身保護到實質創傷的心靈結構、從側重教育輔導到推動全人關懷、從教育資源合理配置到積極性差別待遇、從人籍不一的跨轄安置到縣市之間的橫向銜接、從政府與機構的垂直串接到機構與學校網絡團隊的協力銜接、從安置事實的數據統計到安置需求的歸因事由、從公立學校到私立學校、從班級管理到輔導素養、從有人照顧到有專人照顧、從專人職責照顧到專業素養照顧、從中長期安置到下一站幸福,以迄於從安置就學難題到教養服務協助,顯然,何以需要啟動必要之惡的家外安置?何以會出現常態性兒少中長期安置?何以安置兒少的天光不再美麗?以及何以安置機構淪為最後一哩的困獸之鬥?在在均實有待用以掀開此一眼不見為淨的安置潘朵拉盒子;「僑生司機桃園市」,行政院會討論TPASS推動成效並且進一步宣布優惠延續至2029年,然而,資料顯示各大公共運具都出現至少4成以上的大幅成長,相形之下的市區公車和國道客運,卻是僅成長1成餘,這也讓司機荒的缺人議題及其開放僑生司機和雙層巴士上國道等治標治本,再度成為交通資源與載具接送服務的另類城鄉落差,如此一來,即使是全面開放留臺的就學僑生以投入交通運輸產業,又如何能夠讓該項問題,達到應有的停損止惡;「以燈代叭聽損者」,聽障者往往受限於聽力問題,讓上路開車時容易會因為聽不到聲音而鳴按喇叭或緊急車輛,除了導致誤會外,也造成聽障人士不敢上路,對此,高雄市社會局攜手聽障團體,推出聽障行車友善貼紙,供聽障人士領取張貼上路,以強化識別和鼓勵其他用路人用燈光、手勢等方式,來跟聽障者友善溝通,就此而言,看得到的是『以燈代叭』的該項行為舉止以提升道路平權,隱而內的則是如何翻轉固著的社會性認知基模,來找出健者與障者的共融之道;以及「警察消防專屬假」,內政部宣布,自今年起,6月15日警察節及1月19日消防節將成為警察、消防員的專屬放假日,以慰勞365天不打烊的辛勞,不過,由於警消工作性質特殊,放假將採彈性調配,由各單位依勤務需求安排,藉此避免影響治安及救災,以此觀之,百工百業的專屬假,背後實有其復歸職業價值的基本提問,更遑論於勞動條件、高壓環境、薪資水準、所得維持及其如何得以安身立命的相關提問思索。

總之,高達15則的時事新聞箴言化,背後所實有的是從臺灣島內到地緣政治、從疫情火熱到後疫情善後、從政治到經濟或其它以及從法令到典章等生活序曲,對此,多些達觀來看待從「COVID-19」到「後疫情社會」的生活樣態和世間百態,至於,糾結於『個體(蘋果)-制度(木桶)-環境(製造商)』所顯現出來的這些整體社會事實(holistic social fact),更是說明:這個世界唯一不變的,就是它隨時在做改變。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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