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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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人士的就業問題已經成為當今公共政策和社會關注的焦點所在,隨著公民社會對於身障者權益的重視,這也使得相關的就業服務也逐漸受到重視,然而,身障就業服務員的薪資水平卻顯示出明顯的階層差異,這不僅影響到身障者的就業機會,也戕害到社會整體的公平性與正義感。

僅以2025年為例,新進身障就業服務員的起薪為新台幣37,265元,而社工員的起薪則為38,898元,兩者之間的薪資差距達到1,600元,更何況社工員還另有2,000元的碩士學歷加給、近4,000元的社工師執照加給、2,000元的專科社工師證書加給以及1,000至1,995元的風險加給,致使社工員每月最高可以多領9,995元,也就是說,同樣都是新進員工,身障就服員跟社會工作員兩者之間就有將近12,000元的薪資落差,這樣的薪資差異不僅反映社會對於不同職業的價值評估,更是加深職業之間的階層分化及其該種不平等又是如何進行社會階級深化的再次複製和價值偏見,這也顯示出職業福利政策需更具公平性,應具體考量不同職位的實際工作負荷與分殊的專業要求。

誠然,薪資差異並非僅僅是市場供需的唯一結果,還進一步涉及到社會結構、階級流動及文化認同等交織因素,以此觀之,身障就業服務員的工作往往被視為「低技術」職位,如此一來,從較低的職位到相對的低薪,又要如何讓身障就服員得以在自己的崗位上發揮工作價值,這才是考察該起就服員、社工員薪資差異漂流、異動化的思辨癥結所在,乃甚至於更進一步會影響到身障者勞動權益的具體保障議題,畢竟,身障者在職場中的就職率已經是相對偏低,如何克服社會的偏見認知、不友善的職場環境,實有與其就服員的奮力協助有著密切的關聯,也就是說,身障者的就業困境不僅止於他們自身的生理條件問題,更是社會結構限制所造成的,因此,改善身障者的就業環境,提升他們的職業技能,進而有助於促進社會的整體流動性,這部分多少凸顯對於身障就業服務所應該要有的社會性認肯和社會性投資,連帶地,理應進一步研究身障就服員的這類職位,是如何受到「低技術」標籤的影響,並探索如何有效改變此種偏頗的社會性認知。

冀此,在這裡考察的論述重點乃在於如何從勞政與社政體系的搶人大戰之中,據以思索背後所隱含的諸多結構性環境,遠地不說,保健因子的薪資水準促使擁有社工專業背景的身障就服員,向其更有制度性保障的社政、衛政傾斜靠攏,從而加速薪資階層深化現象,誠然,敬業比專業來得重要,如何藉由薪資水準、福利待遇、專業培力、職能分析、情緒支持、職涯規劃、生命天光等機制設計,以讓就服員、社工員、個管員、自關員、社關員、照服員等一線人員,皆能安於本業,就此而言,從保健因子到激勵因素、從使命自主到經濟自立、從專業自我到社會認肯、從保有初心到一生懸命的認同管理、目標管理或數字管理,均有通盤檢視與探究之必要,而非只是限縮於薪資水準的相對剝奪感一事上,連帶地,針對勞動部研擬明年(2026年)起要將身障就服員起薪調至40,815元,並且新增4,000元執照加給的該項因應措施,更是要有回歸於從事身障就業服務背後所關涉到工作任務、行為指標、目標產出和對應職能等職能基準,及其人格特質、自我概念、勞動條件、職場環境等內外在、主客觀、必要充分條件和短中長期,所相互交織而來的綜融性考量。

總之,身障就服員的薪資落差問題乃是多層次結構性因素交織的一項預期性結果,解決此問題需要從政策、文化、結構等多方面入手,才有實現真正公平與正義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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