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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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家庭與工作的平衡愈發受到重視,但是,作為育兒責任的家庭根基,無疑還是社會變遷發展的重要基石,對此,自2021年7月以來,勞動部推動提高育嬰留停津貼新政,旨在促進家庭育兒的平衡,然而,這項新政的實施效果,卻值得我們深入探討。

根據勞動部規定,育嬰留停津貼係由就業保險支應6成的投保薪資,再加上公務預算的2成補貼,讓申請的勞工可以領取到高達8成的投保薪資,這一措施的初衷是希望能夠提高男性參與育兒的意願,從而促進性別平等,然而,儘管男性的請領比率已經從2021年的19.99%提升至2024年的27.01%,成長率高達35%,但是,女性依舊承擔育兒的重責大任,此一根深蒂固的文化認知,短期之內還是一項難以改變的文化事實,畢竟,從古迄今,男主外及其女主內的家庭角色分工,已然明確且烙印於國人認知基模的一種心靈結構,這不僅影響政策的推動效果,也限制男性在育兒中的角色發揮,進而造成性別平等推進的緩慢,甚或是讓主照者如女性的角色扮演,成為了一項揮之不去的道德性包袱。

冀此,相與關聯的變革措施便顯得尤為重要,這是因為:〈就業保險法〉的修正以讓領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的雙親,各自可以多領1個月的育嬰留停津貼,此一措施對於男性參與意願的提高,實有必要進一步審視如何從諸多誘因當中,以思索比例原則的某種衡平關係,換言之,請領的用意不盡然只侷限於該項津貼補助的經濟誘因,而是有無可能藉由育嬰空檔來完成其他的人生大事,如此一來,形式上的請領給付及其實質上的育嬰照顧,兩者之間的可能脫鉤或斷裂,這部分所對賭的人性誘因,是有嚴肅思辨的必要,況且還有訴諸於「只要有人照顧即可」、「最好是有可以請領的父或母來照顧」及其「父或母擁有育嬰知能以提供專業照顧」等各種的變異情形,這也讓對於該項育嬰留停能否有助於促進家庭內部性別平等的關懷意旨,還是存在很大的議論空間。

此外,也應該據實反思當前的公共政策,是否真正考慮到像是單親、多元成家或低收入等殊異家庭的多元需求,以2024年為例,請領育嬰留停津貼及薪資補貼者業已達到9.3萬多人,這其中的性別比例仍然顯示明顯的不平等,這不僅是數字問題,更是反映了深層的社會結構性不平等,正如西方諺語所言:“公平並不意味著相同,而是根據每個人的需要來分配資源。”,在育兒政策的設計中,應該是要因應不同需求的變通選擇,連帶地,邁向性別平等的這一步,也不僅止於父或母都能請領該項的育嬰留停津貼,尚有文化認知、政策設計以及諸如育兒課程、心理諮詢、親職教育等方面的結構性調整,就此而言,不僅是要讓男性在育兒中扮演積極角色,整個社會更是要重新審視家庭與工作間的牽動關係,從而期使為人父、為人母的家庭成員,都能在育兒的人生旅程中,找到屬於自己的位置,藉以迎接新生命的共生光輝時刻。

總之,提高育嬰留停津貼,實有從就業保險的權利行使到公務預算的社會性投資、從單純以女性為主到父母親的男女兼具、從效益評估到方案再設計、從育嬰津貼到相關福利服務措施等通盤性檢討,遠地不說,賦予女性肩負照顧天職的文化認知基模,這已然是一項不爭的事實,更遑論於還有育嬰請假彈性化及其薪資替代率等結構性限制,如此一來,揆諸於從家庭私領域到職場公共領域所處處顯露加諸於男女階層深化的性別不公刻痕,實乃是當前『性別社會』的真實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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