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女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社會工作學分班講師
關於《研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試科目、試題配分調整及實習認定標準會議》的結論,針對「配分比重調整為測驗題占60%,申論題占40%,以及刪除國文(作文)及社會工作管理兩科」一事,因在閱讀完會議內容仍不知會議結論的理由,以及閱讀「關於社工師證照考試的變革思維:迎向新的挑戰與機遇」文章後,有此心得發想。
首先,衛生福利部指出,「社會工作人員是運用社會工作專業,謀求民眾福祉的專業助人工作者,也是政府推動政策、執行各項社會福利服務的重要推手。」,對此,人群服務社會工作不論是直接服務,抑或是間接服務,都是一種與人共事的工作,然而,被認為是一種社會認可與專業自我的證照考試,除了應重視其基本知識外,更應具備實務能力,助人工作者的實務能力是離不開邏輯思辨、人際關係、臨機應變與危機處理等社會互動的技巧與能力,申論題占比的減少,儼然是將社工師證照考試推回到僵化的考試制度,恰恰讓人質疑與會者對社會工作職業類別專業養成的認識。
其次,112年制定公布的<社會福利基本法>第14條第二項清楚說明「各級政府委託辦理福利服務前,應依實際需要,就受委託者資格條件、服務內容、人力、必要費用、驗收與付款方式及其他與服務品質相關之事項,『邀請社會福利事業及服務使用者代表溝通協商』;協商之代表,得由社會福利事業及服務使用者團體共同推舉之。」,相較之下,有關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試科目、試題配分調整及實習認定標準」的研商會議,與會者卻沒有用人單位的公、私部門單位或組織代表以及實務工作的社工員,少了落實參與權的做法似乎與當下強調人權時代的社會氛圍有所背離。
再則,依據89年制定公告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8條規定,依第6條之規定申請部分科目免試經核准者,其應試科目有「社會工作」、「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社會工作管理」以及「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等四科。換言之,如取得由衛生福利部核發之社工年資5年以上合格之證明文件,即可逕向考選部申請辦理高考專技社會工作師考試部分科目免試審議。這樣的規範,不禁讓人發想,「社工年資5年」的實務經驗可以與「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社會工作研究法」以及「國文」等三科科目的專業素養畫上等號?歷經多次變革,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應試科目的制定是有它的正當性與嚴肅性,抑或是社工年資5年以上的社工員忙於工作無暇準備考試,所以減科?這是否更是印照出來社工人力編制不到位的難治沉痾。
最後,取消「社會工作管理」的另類減科思維,是因人設事?抑或是未能貼近社工實務?話說1970年代開始新自由主義的意識形態風掃全球,人群服務社會工作不免受到影響,從公私協力方案委外的績效評估便可視出端倪,若是因為當下多數的專書及考題都是走向新自由主義的發展趨勢以及偏向某些學者的見解,而少了社會工作人群服務應有的意涵,那麼就應該是提出符合當代臺灣社會的社會工作管理抑或是非營利組織管理的一套貼近實務的見解,而非直接取消社會工作管理這一考科,殷鑑不遠,爆發在113年3月份的待收養童剴剴事件,不也正出現由一線社工一肩扛起所有責任,跳過中間管理階層以執行長被自動請辭謝罪,呈顯出來的是非營利組織管理層面的疏失。
總之,由衷建議社工師證照考試的相關變革,距離所謂的「105年大限」恰恰是十年的光景,不應草率便宜行事,否則便可透過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年資以及每年專業的在職訓練證明審查來換取分級分類的社工師證照,既可減少社工人員的流動率與流失率,更可提高社工證照的涵蓋率,為現行制度運作失靈問題做解套的簡易型式,理應要以學術理論與實務工作的結合為其核心目標,以讓每位有志於成為專業主人的社工者,都能在制度性保障的環境中落實人群服務的專業助人工作。
透過社工師的考試資格及實習標準,我深深的覺得成為一個社工師的難處。比起專業,我更深感社會對於社工專業的認同是否已經成熟。參加一個社會服務的活動,是否就成為一個具有社工魂的人,我覺得大家對於”社工師”專業想的太淺,不論是兒童、身障、老人、各種議題的社工”工作”在做些什麼,我覺得先必須讓大眾了解,並進而提升社工師的專業認知,才能更進一步同理社會上各種需要被服務的個案他們處境,以及社工的專業度。
其實在非營利組織工作,也是一條不歸路,我在非營利組織工作多年,如果有年輕人跟我說他覺得很嚮往,想往這個行業發展,我會勸他,並且把非營利組織工作的心得告訴他,那就是除非你有某種優勢(比方說你是二代,你的父母是協會理事長,你爸媽是政黨高層,或是你接受這職位是因為酬庸)不然沒背景的真是建議避開。另外當 NPO / NGO 員工離職,想投入企業工作時,人資在看履歷時,會覺得這個人的經歷和一般的求職者不同,會認為 NPO / NGO 員工不具有企業的技能。 另外 NPO / NGO 的遊戲規則和企業和政府單位不同,在面試時,很容易看出差異,例如 NPO / NGO 注重在個案關懷,而企業是著眼在賺錢…雙方的期待就會有落差。
最近產業界流行的企業永續,很多迷途羔羊也把他跟社會責任聯想在一起,其實是大錯特錯,產業的永續,其實在做的是品牌,品牌是為了賺錢,拓展事業版圖。而社會責任做不了品牌,只是品牌的一小塊,企業人資會錄用的NPO / NGO背景,據我所知都是之前有涉略過企業工作洗禮的人,一個純的NPO / NGO人才,要被錄用是有一些門檻的。
也因為如此,如果遇到年輕又肯做、肯學習從基層做起,離開 NPO / NGO 到一般企業,通常還是有機會錄用,但假設已經沒有年輕的肝,那基本上也只能找其他 NPO / NGO的工作,只是……比較小型的 NPO / NGO 都是社工兼做行政工作,所以機會少很多。講了這麼多,其實就是「機會變少」這四個字,當然你說:「我就是有熱情、有使命,要奉獻人生給非營利組織。」那絕對沒問題,這種人值得為他獻上掌聲及讚嘆,但這樣的人真的不多,所以非營利組織在留才上也是費盡心思,人才流失是 NPO / NGO 很嚴重的問題。
我也要申明,我確實沒有年輕的肝,但NPO / NGO工作真的難許多,又不是適合養老的地方,因為我們沒有年輕的肝卻要奉獻無窮盡的肝,業務要跑,行政要做,關懷要有,忍耐更是無可缺乏,但是跳槽不能越跳越高,位置做越高,當捐款越少時沒有背景的就死的更快。
話雖如此,人生還是要繼續努力,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