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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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與庶民生活相關的臨托服務議題,背後隱含值得進一步深究的論述意涵。

話說:基於職場與家庭經常是無法同時兼顧,對此,桃園市政府在桃園、中壢和楊梅等三地,藉由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的環境場域,規劃提供嬰幼兒的定點臨托服務,以讓家長能安心處理其他事務或喘息,至於,該項臨托服務的相關規定包括有:臨托對象為6個月以上未滿6歲的嬰幼兒、如為2歲以下嬰幼兒則以2人為限、皆須提前預約,以及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時至下午4時,臨托費每小時200元,每次托育至少2小時,乍看之下,該項與時俱變的積極性作為,還是有其玩味探究之處,這是因為:

首先,現行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採行的乃是依其〈政府採購法〉而來的委外經營模式,如此一來,標舉公家臨托的標語話術,是有誤導之嫌,一旦出現糾紛時,相與關涉到的權責義務,恐會造成更多的民怨,換言之,此一另類『準公共化』操作的認知基模,是有商榷、議論之必要,畢竟,鎖定4人以下的該項臨托運作型態,多少會因為並未符合範疇經濟的市場規模,而增添實際托育服務的預期性風險,如此一來,看得到是滿足民之所欲的政府行政效能,看不到的則是包裹於該項公私不協力、權控不平等、行政不協調所可能掀起的千堆雪,連帶而來的是,先以三個行政區共12人為限的所謂公家臨托,就其臨時托育的需求評估、資源盤點及其據點服務,無疑地,臨托服務供需之間的落差與失衡情形依舊存在,就此而言,象徵的形式意義顯然是遠多於實質的挹注效果,這也讓該項的公家臨托服務,已經預伏了更多的民怨糾紛。冀此,如何就其現行包括居家保母、社區公共家園以及托嬰中心不同屬性的托育服務,以規劃各自特色不一的臨托服務,這才是釜底抽薪之道。

其次,上述的公家臨托,強調的是提前預約的「事前制」,如此一來,要如何從已然知道需要臨托之「事前制」到偶發事故而有臨托必要之「事發制」,以取得兩者比例原則的衡平關係,連帶地,從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之一般尋常性質的臨托服務,又要如何滿足家長端左支右絀的照顧人力?況且每小時200元以及每次托育至少2小時的臨托服務,是否讓該項的臨托服務,陷入擺盪於基本的權益保障以及額外的福利增進之間的兩難選擇?准此,在這裡的思忖真義點明出來的是,當有必要進一步廓清該項公家臨托服務的政策定調,究竟係屬於嬰幼兒最佳利益本位、家長照顧人力需求抑或促進整體人口經濟發展等不同角度思維,及其相與對應的配套措施,特別是『社會性投資』(social investment)的關懷意旨,又要如何被導引投資於臨托服務、家庭職場而來的積極性作為?

總之,該項標舉定點、定時、定性的公家臨托服務,無論是就其本質、性質和體質,均有待進一步的廓清,畢竟,新聞過後的善後事宜,才正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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