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
社會企業興起的時代背景,可歸於1970年代後隨著福利國家的衰退,如何以新創的方法來銜接或是分擔福利服務輸送的發展方向,來解決政府的財務困境、失業以及填補商業市場未能滿足社會需求等社會問題,從而建構的一種新式福利混合經濟的模式,換言之,乃是一種社會經濟結合法人組織的商業力量完成社會使命的社會投資,強調存在的目的是為了要實踐社會宗旨和使命。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同時也是窮人銀行創辦人Yunnus認為,社會企業的概念是結合傳統企業自給自足的動態競爭理念與社會公益良知和慈善的創造,運用商業手段使得組織能朝向社會與生態環境資源利用的極大化之目的永續發展。
發展至今,社會企業結合社會創新的多元性,透過技術、資源、社群的合作,在政府、企業,及非營利等三方共同努力下創造社會價值,社會企業被視為可透過提供就業、商品、服務及建立社會資本來幫助實現「貧困地區的再生」,甚至於為非營利組織獲得財務缺口的彌補,它的成效主要歸屬於整體社會,而非個人。
在台灣,社會企業組織類型的多元性,誠如,財團法人利伯他茲教育基金會在藥癮更生人的陪伴與處遇過程中,深切了解到要讓藥癮更生弱勢族群成功復歸家庭與社會,擁有一份適才適性的工作,以獲取穩定的收入,建立自我肯定與信心,這是最為重要的一哩路,因此,成立了「心聚點咖啡小棧」、「七品聚實習中餐廳」等社會企業。
1993年,因當時環境公安事件、鎘米事件及農藥殘留等問題層出不窮,一群媽媽,為尋找安全的食物,展開「共同購買」運動,直接向農友訂購,讓農友可以穩定生產安心的食物,2001年秉持著公益與非營利原則,由1,799名社員集資的「綠主張公司」轉型為,透過「環保、健康、安全」的生活必需品,實踐綠色生活,支持地球永續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便是一種社會合作社式的社會企業;抑或是,像桃米社區的生態觀光旅遊,便是結合地方社區產業發展的社會企業,也是一種吸引年輕人返鄉創業的地方創生模式。
延伸性概念:社會投資、社會創新(晴天詞彙No.321)、企業社會責任(晴天詞彙No.22)、第三條路(晴天詞彙No.429)、地方創生
資料來源:官有垣(2012)<社會企業:臺灣與香港的比較>。台北:巨流。
(本則晴天小百科係由林淑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