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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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勞動部研擬進一步鬆綁現行聘僱外籍幫傭的申請資格,開放讓家中有兩名4歲以下子女的家庭,也可申請外籍幫傭,這也使得相與衍生出來的議題現象,是有深入探究之必要。

基本上,依其現行的相關規定,國人具備申請外籍家庭幫傭資格者,僅限於家有三名以上的6歲以下子女,或是有四名以上12歲以下子女,這當中須有兩名為6歲以下的家庭,抑或依據家中幼童、老人年齡計點累積達到16點,才能申請該項的外籍幫傭,顯然,頗為嚴苛的條件設限,這也讓多年下來,引進外籍幫傭的人數,直至今年(2023年)的三月底為止僅有1,603人,如此一來,意圖透過該項『外力』的機制運作,藉此達到居家照顧的適性選擇,便有其所要面對的諸多結構性限制。對此。勞動部研議鬆綁申請外籍幫傭資格,放寬讓家中有兩名4歲以下幼兒就符合,甚至於思索是否要讓家有一名6歲以下輕度或中度罕病兒也可聘請幫傭以協助照顧,至於,以16分點數為其引進的聘僱門檻,是有下修的空間,特別是年長者的點數增加,也將列入討論事項,顯然,加惡的高齡少子女化趨勢及其外部環境的制度設計運作,也讓該項外籍幫傭的人力運用,是有其綜融以對的延伸性思考。

誠然,放寬聘僱外籍幫傭的申請資格一事,究竟是想要解決幼兒、父母、家庭、勞動參與、托兒服務照顧產業抑或整體國家發展的那一個關照面向,連帶而來的是從這些不同角色出發,所拉扯產生的交織影響及其衝擊性評估,有無復歸於最佳利益(the best interest)的關懷旨趣,畢竟,限縮於相對低廉的聘僱支出,自然是會誘發出來交易成本遠多於機會成本的人性想像,如此一來,考察的重點就不在對於居家式外籍幫傭之於替代性質的角色功能思辨?外傭之於育兒專業、語言文化而來的托育服務品質?對於申請資格的條件放寬所可能衍生出來經濟優勢家戶之於另類逆選擇效應的擔心?抑或會造成對於現行托育市場的排擠萎縮,進而影響到居托人員就業的勞動權益?而是該項早已隱含供需媒合、輸送、服務效益等市場運作準則,因為被壓低的聘僱成本以及被漠視的家事移工權益,致使該項被扭曲的居家托育服務,已然是成為制度設計失靈底下的某種共輸結局?

總之,倘若採行的是尊重市場機制的全面性鬆綁放寬,那麼,相與衍生的配搭措施,自當是有其提高合理的聘僱成本、加重雇主端應有的照顧素養知能以及規劃居家式托育工作的友善勞動條件環境;連帶地,針對經濟、社會等等相對羸弱的打拼家庭,要如何有其從居家式保母或外傭照顧、社區式公共家園以及機構式托嬰中心,藉以思索量足質佳、價格合理及其父母效能訓練的幼兒照顧較佳模式選擇,如此一來,放寬引進外傭的資格條件一事,直指的乃是這些年來所推展的諸多托育服務建置設計,究竟出現那些失能或失靈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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