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口已連續3年負成長,出生率全世界最低,「少子化」是公認的國危機,「少子化對策」也是蔡英文總統屢屢公開宣示的政策重點。然而,衛福部最近卻大開倒車,刪除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評鑑中「懷孕醫師不得值大夜班」的規定,引起醫師勞動團體反彈,將於母親節前夕召開記者會抗議。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徐維琪表示,衛福部刪改這項規定,實際上就是為了增加醫院人力彈性、為醫院經營解套,但這只是對懷孕生子本來就很艱難的女醫師雪上加霜。工會針對上百位女醫師會員進行調查,8成都反對修改條文。

調查亦顯示,曾經懷孕的女醫師,有超過一半都認為懷孕期間的生理狀態並未獲得體諒,感覺到工作強度高於未懷孕時。還有近7成女醫師反映,是因為職場環境不友善,受限於單位人力狀況,才會不得不在懷孕期間值大夜班。

徐維琪表示,想要生育的女醫師,工作上面臨極大壓力,值班就是一個大問題,如果拜託同事幫忙,以後也要值更多班來還人情,這就會讓很多人不敢生小孩。衛福部透過立委回覆公會說,是因為勞基法第49條第一項被判定違憲,所以才刪除此規定,其實這種說法完全是曲解性別平權意旨。

徐維琪解釋,《釋字807》是針對勞基法第49條第一項,判定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的工作,應該要讓女性勞工本身擁有同意權,而不是由工會來同意。然而,勞基法第49條第2項到第5項,並未被判定違憲,反而是保障「女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徐維琪表示,住院醫師已適用於勞基法,醫院應遵守勞基法第49條所有規定,評鑑也應該要比照勞基法,但其實現在就有許多醫院違法,違背懷孕住院醫師的意願,強迫值大夜班。衛福部此一修正,等於將此違法歪風就地合法,原本就不受勞基法保護的女性主治醫師,其保障之薄弱,就更不用說了。

徐維琪說,大部分醫師的勞動條件沒有法源保護,評鑑還要給醫院雇主更多彈性,醫療職場文化與體質只怕是一天天劣化,這究竟要「醫師媽媽」如何自立自強?工會預計本周三上午將與立委、民團共同召開記者會,譴責主管機關曲解性別平權意旨,呼籲相關保障提高至法律層級。

面對詢問,醫事司司長劉越萍今中午強調自己在開車,停車之後直到傍晚都沒有任何一分鐘的空檔,便匆匆掛上電話。(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