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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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相繼於公共托育中心的設置,有鑒於人口老化所衍生出來的各項新興需求,對此,新北市政府規劃將結合銀髮俱樂部以及日間照顧,藉此打造所謂的「公共托老中心」,順利的話,二年之內預計將推行17家,而首家的公共托老中心也將於二月底正式開幕啟用。

基本上,人口的老化已然是一項兼具集體意含的社會現象,畢竟,從個人老化、家庭老化、社區老化、區域老化、社會老化乃甚至於到國家老化,在在蛻變成為一項 短期之內難以改善或翻轉的公共課題,就此而言,「公共托老中心」的構思、規劃與運作,實乃是針對時代變遷及其人身需求而來的具體回應,甚至於從戰略層次上 來看,關乎到長者照顧願景藍圖的勾勒,都已經是稍嫌落後,就此而言,相應於「公共托老中心」議題現象的衍生性思考,需要的會是綜融性質的全盤規劃,以此觀 之,遍地開花所設置的「公共托老中心」,背後攸關到老人照顧的中心思想、精神原則、政策定調、法令配套、業務協調、服務整合以及有效輸送,是否有獲得進一 步的廓清?

對此,相應於新北一市本身從都會到鄉村以及從偏遠到城市的發展樣態,那麼,鎖定長者為其主要標定人口族群(target population)的服務供給型態,更是應該要有擴及到從生態環境、問題診斷、需求評估、資源盤點與服務模式的需求評估機制;連帶而來的是:在地老化 的「公共托老中心」對應於在家老化的到宅式服務以及機構老化的養護照顧,那麼,三者之間的和合分殊與利基限制,也都因為缺乏從需求評估、過程評估、結果評 估與效益評估的串聯性思考,如此一來,「公共托老中心」多少被窄化成為某種政事行銷和議題促銷的亮點,至於,因為老化之於人口海嘯的引爆點,就不會問題聚 焦之所在!

再則,扣緊「公共托老中心」的相關發想,那麼,包括『公共』、『托老』與『中心』,還是需要給予操作性定義的概念釐清,畢竟,標舉公共照顧的國家介入,其 底線和上限為何?親屬照顧的支持性、日間照顧的補充性以及機構養護的替代性,彼此之間的銜接機制又為何?而在無法全面去商品化的結果底下,「公共托老中 心」是否反而會深化既存照顧老人的階層化現象,這一點還是要有更多提早防範的配套措施,否則,限縮於僧多粥少的結構性限制底下,所謂公共之名及其照顧之 實,是有出現相互背離的可能性?至於,托老族群本身的年齡別、對象別、生理狀況別抑或是其它的背景屬性,更應該要有落實於日間照顧所可能出現運作失靈的實 際考量?就此而言,諸如失智、失能、混齡、混障抑或是不同內含的家庭支持網絡,點明出來:高齡長輩族群之於分級分類的融合照顧和社區包容,還是需要較為詳 實的建制性規劃?

最後,作為一種據點式的服務型態,無論是自營性質的公辦公營抑或是私有化性質的委外經營,之於日間照顧本身所無法兼具的範疇經濟和市場規模,那麼,「公共 托老中心」的運轉,亦隱含某種成本外部化且社會化的財務負擔?就此而言,期待一套可長可久的老人照顧藍圖,顯然,就不只是某種遍地開花的政策性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