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秀子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會工作師學分班學生)

 

拜讀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王順民「關於從身障、婦幼、長青到友善停車位之無得而讓的人文思索」一文,讀後心裡有很深的感觸,內心有一股憤憤難平之氣不得不發,故而,提起筆抒發己見(僅為個人意思表示),對於公部門的依法行政、依法辦理,實則少了同理心的認知基模,更是少了需求評估以鑲嵌於實際使用者的方便使用性,冀此,目睹一般社會大眾的使用方式(有關乎心理的、生理的、社會的、認知的、文化的公民素養),自然是亂象叢生,像是不當使用、違法停車(到處都是不盡符合資格的違停或是未達婦幼同行的亂停、及其少於違停制約論處的迷亂情形)比比皆是。

基本上,此一現象已非單純的停不到車位,而是徒法不足以自行的公信力及公權力的不彰、公部門執行的無效率以及政策不切實際的不可近性,更遑論於從<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到<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專用停車位規範,乃是需要因為有專用車位的設置提供,以達到社會參與及其健康促進的多重目的。對此,看得到的是停車位的不足,但這也是一項整體層次的結構性限制,至於,看不到的則是社會存在之不盡然的公民德性(老百姓不守法、無公德心,政府無增上心的策進作為),更是要讓使用者感受到專用停車位的得停用及方便停用,乃是一項基本權益的保障,而非是福利多給的施惠恩澤。

經常,在文大大夏館對面的建國南路停車場內,看到老師找不到最靠近學校的身障者停車位(原來它遠遠地被設置在另外端的入口處而又被違停占用了),而老師需要借著拐杖耗費體力和不少的時間,通過好幾百公尺的停車場通道才能到達學校,心裏充滿對老師的敬意和不捨,對於公部門產生不解和憤怒,何以如須如此的不近人性(也將停車埸的出場繳費機,設置在最遠端和身障者使用時有困難度的繳費枱高度),試想:國人的民族性可否由強化公民素養,就其心理捷徑、認知基模與心靈結構的改變,從而,翻轉成另一個不同面向的提升,藉此內化成為一種您我一體、彼此共好的和合共融社會。

最後,當前的我們,面臨的是高齡少子化低薪的複合性社會,如何能從身障、婦幼以迄於未來的長青等等類別屬性殊異的各自專用停車位,導入友善停車位之綜融思考的人文思索,進而正視各階、各項、各樣之有待解決的變革課題。誠然,我們希望人人心中時時有愛,讓座、讓停、讓行、讓利於日常,不因善小而不為,能夠無相布施積功德,期許社會能有文明內涵的再造,奮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