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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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於五一勞動節的即將到來,民間團體亦進行有關時下青少年打工一族相關勞動權益的問卷調查,當然,調查出來的結果,還是有它足堪玩味的探究之處。

首先,該項問卷相關的調查結果包括有:有超過半數以上的受訪者表示並未領有基本時薪的新台幣115元,甚至於時薪不滿100元也占有四分之一的比重;除此之外,也僅有4成是有投勞保的基本保障,但是,近二成的受訪者則是沒有任何保險以及有高達四分之一的青少年打工族曾經有被處罰扣款的權益損害,對此,像是期待政府能夠落實基本工資、加強勞動檢查、增加打工族的申訴管道以及加重處罰累犯的雇主廠商等等的對應措施,便有它相與對應的延伸性思考,這是因為:僅就這一群就讀於高中、高職的青少年世代來說,回應於自身所具足的競爭條件,這使得年輕世代的工作事務,就比較是偏向於兼職性質、買方市場以及隱含著一定程度的職災風險,畢竟,係以體力為其應徵就業的主要籌碼,如此一來,有待增補的社會練達及其勞動屬性的可替代性,自然讓若干特定事件的出險機率,成為了一項預料之中的發展後果,就此而言,對於沒有投保的勞動權益戕害處置,理當是遠大於被壓低或剝奪的基本時薪或工作不力的扣除減薪。

再者,當不給於投保、施以過低的薪資待遇以及動輒成咎的扣薪剝削等等的迷亂現象,已經成為一種客觀的社會事實之際,國家機器在這一部份的公權力展現,便有它訴諸於積極性作為的基本提問,就此而言,青少年的職種內含、勞動屬性亦或是工作型態,理當也是要被列管以成為捍衛青少年打工權益的建置設計之一,以此觀之,一方面要如何讓打工的相關權益,有其資訊透明的對稱性計畫?特別是在權益危及的勞資糾紛一事上,多些包括行政協調、司法服務等等的配套措施,而非僅以息事寧人的鴕鳥方式來自認倒楣?另一方面則是雷厲風行於各項觸法違規的懲戒處遇,誠然,不投保或是逕自扣薪的資方舉措,名為降低勞動成本,但是,在其不當剝削的實質效用底下,又是否隱藏著更高的職災風險?特別是要如何據以落實於所謂訓用合一的職場磨合?

准此,從青少年世代的打工權益受損一事,是可以窺見到消極層次的薪資所得被剝削以及更加衝擊影響的會是任何稍有不慎而來的身心危害?最後,相與關聯的衍生性思考,亦直指著在諸如就業選擇、法治教育、理財規劃、職涯發展等等發展介面的養成一事上,我們似乎還是少了些陪伴和培力的機制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