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審判制度重大變革「國民法官制」將於2023年上路,屆時國民參與國民法官審判將是法定義務,不過國民法官1天的日旅費為多少?司法院今宣布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日費原則上為每日3千元,開庭未滿1小時為2千元,超過晚上6點則另支給每小時500元的超時日費。

國民法官法2020年8月12日經總統公布,將在後年1月1日起實施,屆時經隨機抽選的國民法官將加入重大刑事案件的審判程序,與職業法官一起審理、討論,共同作出決定。

不過國人大部分都有工作要做,雖然當國民法官是法定義務,國民法官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受通知到庭之候選國民法官,應按到庭日數支給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同條第2項授權由司法院訂定費用支給辦法,以合理補償國民為履行參與審判義務所受的損失。

司法院多次邀集法院代表、專家學者、相關機關代表和實務工作者研商,7月30日發布了「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未來在日費部分,候選國民法官日費每日為1500元,超過晚上6點則另支給每小時300元的超時日費,每日上限2500元。

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日費為3千元,若開庭未滿1小時為2千元;超過晚上6點另支給每小時500元的超時日費,沒有上限。

另外旅費則包含交通費、住宿費,這是為補償國民所支出往返法院的交通費及有住宿旅館必要時的住宿費用。交通費部分,居住地與法院在不同島嶼或有身心障礙、行動不便等特殊情形者,得搭乘飛機經濟艙、計程車。而所謂的「必要住宿費」,原則在公務員簡任級人員差旅費標準所定額度內核實支給。

司法院也表示,如因經濟困難無法籌措參與選任期日或第一次審判期日的旅費、相關必要費用,可事先向法院申請預借費用,希望有意願的國民都可以到庭參與審判,避免剝奪經濟困難者擔任國民法官的機會。

因我國電子支付技術成熟,除了參與審判當天核給現金外,也可以在國民法官同意的前提下,以電子支付或其他方式匯入指定帳戶,國民法官也可請求匯寄或其他發給方式。

不少國人擔心當國民法官會否「惹上麻煩」或遭獵巫,司法院表示,將繼續研擬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法規、擬定人身安全保護措施,讓國民法官能安心審判。不過因新冠肺炎影響,各地方法院「操練」的模擬法庭目前都暫停。(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1.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