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
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台灣陪產員發展協會理事長

隨著檢察官的起訴,所謂「Makiyo風波」正式進入司法程序,是應該要暫告一個段落,然而,從Makiyo個人的風波蔓延成為兼具某種集體意含的「Makiyo現象」,突顯出來的是事件的本身還是有它進一步深究、討論的必要。
基本上,出手毆打的一造,都是不對、也會是輸家,只是,在事情的疑團尚未獲得較為確切的廓清時,因為,當事者個人自我防衛的本能反應,而一步步地將自己逼 入社會凌遲的不歸路,甚至於成為千夫所指的全民公敵,對此,關於毆打致傷的舉措,是否僅是被限縮在個人行為的道德層面上,便成為整起事件的切入所在,誠 然,倘若是在第一時間裡檢調、警方積極的辦案,那麼,前後口供說法反覆不一致的情形,自然會消失無蹤,更直接地說,當證據被攤在陽光底下,當事者再也沒有 狡辯的機會,自然也毋需有他人可以做偽證的空間。准此,公權力是否有因為怠忽職守以致於形成某種共犯結構的共難結局,此一關乎到犯罪者的權益、人權問題, 是否也要有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的比例原則考量,就此而言,國家機器在制度失靈一事上,是不能有所閃躲和迴避的,而這也是市民社會要嚴肅看待並且加以監督的 公共議題。
至於,原回到事件糾紛的微視層面,那麼,一方面,犯罪的意圖、犯罪的行為及其犯後的態度,是有進行貫通性思考的必要,也就是說,問題之所在就不全然只是聚 焦在施暴手段上的凶狠,而是該項酒精作祟與情緒失控的舉措,是否隱含從認知、態度到行為而來的對應性投射,以此觀之,倘若是因為當事者個人的公眾身份,而 被高度看待的話,那麼,是否也要通盤地檢視現行包括藝人、從政者在內的公眾人物,各種不妥與不宜的言談舉止,究竟是在什麼樣的社會氛圍底下,被蘊釀、發 微、擴大以至於形塑成為某種價值偏頗、認知扭曲以及行為乖張的社會性虐待(societal abuse),就此而言,從肇事者本人以進一步窺探到其它脫 序行為的公眾人物,某種程度上,在其內心的深處,這些人都是還沒有長大、長不大乃甚至於是拒絕長大的大人!放大來看,從達官顯赫到販夫走卒,是否在其妳、 我每一個人不同人生遭遇的生命歷程裡,多一些內在的自省與外在的陪同,藉此思索成長、成功與成就的生活真義!
最後,從Makiyo風波到「Makiyo現象」,其所表述的未嘗不是冰凍三尺而來的滾動影響,對此,該項的「Makiyo現象」理應隱含某些正向的顯性 功能,這其中包括有從交通、司法、警政、新聞、內政、勞政到教育等,至於,此一被牽涉進來的利害相關者(stakeholders),是否有其就各自的主 責權限,以反省所應該要有的以民眾主動地位而來的積極性作為,畢竟,這陣子以來,該項被營造以成為一種人人皆可誅之的肅殺氛圍,這對於提升文明化內含的台 灣社會來說,增益了多少正面元素?至於,滴水穿石所招致觀念扭曲和行為迷亂的脫序現象,這何嘗不是某種公權力恣意縱容的結果?
誠然,在捍衛或調整社會一把尺的人文工程上,政府機關、民間團體以及市民社會,的確是少了一份撥亂反正的行動力,以此觀之,激情過後,我們以及這整個社會 究竟從「Makiyo現象」獲致到那些改變動力?還是又淪為某種集體性理盲的民粹主義?一種人神共憤的情緒勒索?以及一種愛憎兩難的直覺投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