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
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台灣陪產員發展協會理事長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針對日間照顧服務使用人之主要照顧者的滿意度調查結果顯示:有97%的主要照顧者對日間照顧中心所提供的服務表示滿意,95%之主要照顧 者表示日後會繼續將親屬送到日間照顧中心接受照顧,這其中甚至有98%的受訪者表示如果周遭的其他親友有同樣的照顧需要時,也會介紹他使用日間照顧服務, 對此,關於日間照顧服務的推展與運作,是有它進一步延伸性討論的必要。
基本上,日間照顧服務(day care service)指的是為失能與失智的長者所提供的一種社區型的服務模式,亦即,白天讓老人家藉由交通車的接 送,到日間照顧中心接受專業與貼心的生活照顧服務、復健運動課程和健康促進活動等,晚間再回到原生家庭以享受天倫之樂,就此而言,日間照顧服務乃是一種介 於家庭型以及機構型的照顧模式,本質上兼具有在地性、可近性、可及性以及人性化等等福利服務輸送的特性,因此,突顯出喘息性質的日間照顧,對於相關服務項 目的使用調查,像是「生活照顧」、「健康照顧」、「環境空間」、「服務的時間」、「團體活動」、「生活設備及保健設備」、「交通接送」等,出現頗高的滿意 度,自然是一件可以預見得到的發展後果(intended consequences),畢竟,對於日間照顧服務使用人之主要照顧者來說,日間照顧服務所 扮演補充性與保護性的角色功能,實乃是一項支撐家庭運作的重要機制設計,而這方面亦可從「增加每天服務的時間」、「希望週末或晚上可以提供服務」、「增加 或提升服務設備」及「增加服務內容」等等的表達性需求,窺見到日間照顧服務本身所被高度期待的重責大任。
只是,相與因應的命題思索,也是需要嚴肅以對的,比如說:日間照顧服務的規劃是否在戰略層次上有將居家照顧和機構照顧納為整體長期照顧藍圖的構思設計裡, 換言之,在這裡的論述真義乃是在於如何正視生理老化而來的各項衍生性需求,藉以擘劃分階、分段以及分層、分級的照顧服務模式,以此觀之,現行社區型的日間 照顧模式,顯然還是不能忽略掉不適合留在家裡的、不想去社區的以及被迫去機構等等的變異情形;連帶地,落實在戰術層次的技術操作,那麼,任何型態的照顧服 務,有無進一步就當事者的個人以及主要照顧者的家人,分別就其意願問題、能力問題以及結構性限制問題,以思索可行性、有效性以及成本代價性等等的運作難 題,對此,即將上路的家庭型托顧服務模式以及要被創制立法的個人照顧服務法令等,固然都是一種另類的可能選項,但是,還原回到問題的癥結所在還是在於這些 需要被照顧之長者背後的『家庭』,其能力、能耐與能量究竟是要被放大到什麼程度?而公共照顧之責又要如何回應國家作為民眾之最終父母的角色扮演?
總之,因應於從高齡化社會(aging society)以快速邁向高齡社會(aged society)的變遷趨勢,包括社區型日間照顧模式在內的各種 方案項目,總是期許能夠架接在長期照護的服務體系裡,以讓向晚的長者得以獲得人性、友善以及合宜的照顧環境,只是,要如何將被照顧者的本人個體需求以進一 步擴及到提供照顧的家人集體需求以及公共照顧的社會整體需求,那麼,對於日間照顧服務使用人之主要照顧者的滿意度調查,其所披露出來的發展性危機,這才是 真正的棘手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