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台灣陪產員發展協會理事長

報載行政院宣布:原定今年(2012年)七月實施的二代健保新制,確定延至明年(2013年)的一月一日起正式實施,至於,在保險費率的調整方面,「一般 保費」費率訂為4.91%、「補充保費」費率則為2%,希望可維持至民國一○五年(2016年)以維持四年的財務平衡,此外,「健保費率調漲差額專案補 貼」也將一併延長至明年一月再同步取消。對此,關於二代健保新制延後上路一事,還是有它進一步論述的必要。
基本上,二代健 保新制在保費計算方面,除了經常性薪資的「一般保費」,還要加上「補充保費」,至於,補充保費的計費項目包括高額獎金、兼職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 得、利息所得及租金收入等六項;此外,在保險的費率方面,關於基本薪資的一般保費部份,保費的費率由目前5.17%降至4.91%,而補充保費部份的費率 則為2%;連帶地,基於不提撥安全準備金以及一年可以收足二百零八億補充保費的前提下,對於絕大數民眾所課徵4.91的健保費率,將可維持四年的健保財務 平衡。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乃是藉由費率設算與補充保費等機制設計,以思索健保制度良窳與否的諸多迷思,這其中包括有:
首先,癥結所在乃是在於健康保險的制度定位和角色功能,誠然,架接在社會安全體系(social security system)的機制設計底下,結合「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福利津貼」以及「福利服務」而來的整全多層建制,藉此得以從需求滿足到風險規避;從公 民地位到福利資格;從公民權利到社會契約;從請求權利到審查條件;從權利賦與到行政裁量;從共通普及到個別選擇;從全民共享、特定服務、補償給付、專業診 斷到財力調查;從政策區判、行政區判到專業區判;從值得救助到不值得救助;從最低待遇到社會排除;從自助、互助、他助到協助;從個人責任、職業組合到公共 照顧;從需求調查到資產調查;從濟貧、止貧、抗貧到脫貧;從非常態性貧窮到常態性貧窮;從一視同仁到積極性差別待遇;從相同給付到與所得相關給付;從社會 效果到成本效果;從需求評估、過程評估、效益評估到結果評估;從社會性促進到社會性補償;以及從現金給付、方案項目到服務連結,就此而言,全民醫療保障作 為一項健康安全措施,實則隱含繳費自助、強制納保、危險共擔、精算原則、公民地位、權利賦與等相與關聯的概念內涵。
只是,擺盪在『先盡義務才有權利』(保險範疇)、『資產調查換來濟助』(救助範疇)、『好康獲得免費福利』(津貼範疇)以及『貼近溫暖妳我的心』(服務範 疇)之間,要如何將就醫慣性的「行為」以擴及到疾病樣態的「態度」和健康維護的「認知」,以進行串聯性思考的革心工程,這會是推動二代健保革新工程的寧 靜、內部革命。
最後,落實在工具層次的操弄技術,那麼,諸如費率設算、一般保費、補充保費等等的變革工程,實則涉及到的是公平性、適足性、可近性、可及性等命題思考,這 其中包括健保費率調整所要面對『劫貧濟富vs.劫富濟貧vs.劫貧濟貧』的社會性移轉效果;軍公教之於非軍公教勞動族群的雇主責任與公共照顧;多收保費與 就醫品質的不必然性;以及醫療產業之於共犯結構的外部性問題等,就此而言,二代健保新制的延後實施,公部門相關的權責單位,除了須善盡政策說帖的關係行銷 外,對於一套施行十多年的制度措施,究竟影響了民眾多少與多大的價值、觀念改造?連帶地,當二代健保新制不斷地被限縮在行為改變的表相面向上,那麼,從人 群服務、健康保險、社會福利到社會安全,這一路走來的制度性演變,其所需要被建置關乎到福田、共業以及生命共同體的社會連帶(social solidarity)基礎,這方面,顯然還是不足和有所欠缺的。
總之,從疾病治療到健康維護而來的社會公民權,這一點來說,台灣尚未提升應該要有的文明化內涵,而這也突顯了政府部門總是捉襟見肘、提油滅火式的進行各項發展性危機的任何搶救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