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彬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會工作師學分班學生)

蔡英文總統多次強調年金制度的改革「現在不做,馬上就會後悔」,這當中「軍公教年金改革」已於2018年7日1日正式上路,而年金改革拼圖中的最後一塊「勞保年金」,勞動部原訂於今年(2020年)底提出改革草案,但是,考量到近期社會上對於勞保年金改革意見的分歧、差異過大而暫緩,並且沒有任何具體的時程,致使有出師未捷身先死之憾,無疑地,以此高度的政治思維,再次漠視勞保年金改革的急迫性與必要性,持續加惡世代之間的對立與仇視,背後所糾結的諸多意涵,有其探究的必要。

首先,我國勞保年金採行的是「確定給付制」(量出為入,先確定給付數額,再依被保險人年齡結構決定繳費率),依勞動部2018年財務精算評估報告書指出,勞保基金將於2026年「破產」且潛藏負債高達9.11兆元,追根究底於2008年將「勞保年金化」時,精算報告提出的建議年資給付率為1.1%(勞保老年年金月給付額=最高60個月平均投保薪資x保險年資x年資給付率),但是,立委諸公卻是以「人民為優先」的選票政治考量,拉高年資給付率至1.55%,進而種下了當前勞保基金財務危機的元兇,連帶地,在「少子化」(繳的人變少)及「低薪」(繳的保費少)的推波助瀾下,保費收入驟減,另一方面,「高齡化」(領得時間變長)及「退得早」(領得人變多),使得支出快速增加,最終於2017年走到「死亡交叉」(支出大於收入)。誠然,勞保財務已現危機的灰犀牛效應,著實考驗蔡政府是否有著大刀闊斧的改革決心,重新檢視年金制度設計,提出兼顧千萬勞工權益及「世代正義」的永續財務平衡方案?

其次,報載勞動部原訂年金改革的四大重點方向為(1)調整年資給付率(由現行1.55%下調至1.3%)、(2)提高勞保費率速度(由現行每2年調升0.5%,調整為每年調升且提高上限)、(3)拉長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期間(由現行最高60個月拉長至180個月)以及(4)提高政府每年撥補(不低於200億元),簡而言之,就是「繳多、領少、延後領」,同時溯及既往目前請領年金的137萬退休勞工,這種懲罰未來世代的年金改革,充其量只達到延後破產、「任內不破產」的治標功效,如何獲得勞工支持?蘇院長更是向勞工保證「政府會負最終的支付責任」,卻未清楚說明是否在不砍年金的前提下負最終的責任,年金改革本應著重於國家及資本家責任,但是,目前反其道而行,將經濟安全責任推回「個人承擔」,如此一來,多數勞工晚年恐淪為經濟弱勢者,落於社會安全網之外(截至109年7月,以平均每月核付年金17,444元計算,如修法後減少1/4,每月金額與108年台灣省最低生活費12,388元相差無幾)。

最後,「高齡化」及「少子化」始料未及的牽動各項公共保險財務持續惡化,退休金愈砍愈少,伴隨而來的消費萎縮,導致關聯產業人力、物力的需求減少,造成失業問題由個人擴散至家庭、社會及國家的漣漪效應,畢竟,解決財務危機當以「開源」或「節流」的破口切入,「節流」(減少年金給付)受限於勞工集體意識箝制,調幅及效果有限,相對於「開源」(增加「勞動人口」),則有較多的積極性的對策因應,例如:(1)提高生育率(建構「樂婚─願生─能養」的生養環境);(2)提高婦女勞動參與(完善「托育照護」的補充性系統);(3)提高中高齡就業機會(補助提供誘因,輔以友善環境,活化老有所為的人力再運用)等方式,健全勞動就業市場人力配置,才是勞保基金永續經營的出口之道。

總之,勞保年金改革應凝聚「勞、資、政」三方共識,而非以「破產」的說法製造恐慌,讓民眾擔憂而錯誤地選擇一次提領方式,反而加速勞保體制加速崩潰,失去社會保險應有的社會責任與功能。

好一個『年改政治』的迷思與弔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