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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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去年(2019年)就有一萬八千多位60歲以上勞工,領了勞保與勞退之後,持續可以再領第三筆的退休金,這其中還包括九十五位80歲以上的超高齡者,其中有兩位的年紀甚至於是超過90歲,平均每人可領到近新台幣五萬元,對此,關於這一群高級實習生之於就業勞動的相關提問,是有其進一步深究之處。

誠然,來自於勞動參與率的國際性比較,台灣地區60歲以上的勞參率幾乎是呈現斷崖式下墜的變遷趨向,不但遠低於歐美各國,與日、韓相比,更是相差20個百分點以上,如果再去進一步比較65歲以上勞工的勞參率,台灣與各國的差距更形擴大,台灣65歲以上的勞參率是8.3%,日本是25.3%、韓國是34%、新加坡是28.7%、美國是20.2%,換句話說,都是屬於已開發及其超齡社會之林的先進國家,包括大齡在內之勞動力的數量與素質,台灣一地有其相對性的發展危機。

基本上,過往相對優渥的退休制度,而讓早退、即退抑或是法定退休,成為了導致高齡勞工低勞參率的主因之一,只是,軍公教年改之後請領退休金改為八十五制,勞保年金的請領年齡也逐年提高到65歲,加上2005年勞退新制上路之後,退休制度已具有相當彈性,只要是雇主願意僱用以繼續提撥退休金,都沒有年齡、年資及次數限制,這也使得國人退出勞動就業的職場年齡,已經出現延後趨勢,就此而言,上述可以再行請領第三筆的退休金,就有它回歸到意願、能力及其結構性環境等不同歸因的綜融考量,畢竟,倘若是『少老』階段的再次就業,因為生理年紀尚屬於相對年輕,因此,可以選擇的職種多少是有些的彈性,而這也能夠達到社會參與及其健康促進的積極性效應;至於,因為過往的職場資歷條件,可以讓二度工作有其對價的籌碼,那麼,這群『老力』退休族群的再次就業,癥結點就不在於自身的年紀,而是能力加值所給予新的人生舞台抑或是第三人生,最後,諸如較低的所得替代率以及可能出現的生命事件,致使再次的就業工作,便成為低階長者們用以回應經濟不安全的僅存憑藉,如此一來,無論是職種選項、勞動條件抑或工作權益,這些大齡工作族群顯現出來的會是主流之於次級的邊陲勞動力。

總之,在這裡的考察真義就不單單只是聚焦於又多了一筆不無小補的退休金,而是大齡之於高年級實習生的人力資本,如何被妥當善用或是培力再運用;連帶地,關乎到這些大齡工作族群所之於變形工時、產能核薪、職務再設計、友善勞動職場、職災身心戕害抑或是高齡就業人權規範等勞動環境的變革議題,也因為諸如台灣產業結構、傳統文化觀念、社會刻板印象、不同老化差異及其各別需求狀況,而讓高齡勞工的就業議題演變成為棘手處理的個別問題,進而漠視背後所糾葛的制度設計及其運作失靈的結構性難題,更遑論於如何從過去係將高齡視為是福利依賴與服務使用者,藉以排除於主流社會與工作生活之外的某種年齡歧視,從而翻轉成為將高齡視作權利主體者,以提供高齡就業的各項積極性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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