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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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因應於高齡長輩層出不窮的開車肇事案例,有立委醞釀修法藉以解決此一愈來愈為嚴重的社會問題。

基本上,隨著文明的進步,台灣地區長者的人數,不僅逐漸地逼近高齡社會(係指65歲以上的總人口的14%)的發展水準,甚至於因為快速的個人老化與家庭老 化,而衍生出諸多過去所未曾遇見過的處理經驗,這其中自然包括有高齡長者開車一事,就此而言,在這裡的論述真義,點明出來的乃是老年人口之於量變以及質變 的多重意義,一方面,老年人口整體數量上的增加,在回應於年齡層、生理條件、身心狀況、家庭組成以及資源網絡等等的分殊差異,那麼,論述的聚焦點就不全然 僅止於個人或單一的處境、事件,而是這些個別加總之後的集體現象,有無進一步地落實在政策立法、制度整合和服務輸送的機制設計上;連帶地,超乎於表相層次 的會是更為深邃且複雜的生活意義,而這也指涉出來問題的癥結點就不單單只是在於高齡長者本身的危險駕駛,而是開車駕駛這一件事,對於老年人日常世界的生活 作息,究竟隱含那些健康促進和社會?與?

事實上,我們是可以從生理老化的角度以指陳出來年長者諸如判斷力、反應力、視聽力、記憶力或是社交能力等徵兆指標上的漸次羸弱、退化,因此,予以勸導或禁 止高齡長輩開車,藉此避免對於自身和無辜者的人身戕害,這的確是有它用以降低社會成本的正當性,只是,該項的權宜考量,亦要有相對應的權變措施,一方面乃 是要去正視生理老化、心理老化以及社會老化等對於長者們的身心衝擊,就此而言,要如何減緩環境因子對於老年人的社會?與,那麼,現行不甚友善的生活世界, 無論是硬體的物理環境或是無形的認知觀念,架接在社會排除與社會包容的一線之間,實則隱含的是更多的變革工程;另一方面則是需嚴肅看待老化本身之持續、過 程以及動態的變化情形,以此觀之,長者本人的自覺以及及家屬或外人的察覺發現,便顯得十分重要,換言之,無論是65歲至74歲的初老、75歲至84歲的中 老、85歲至94歲的老老乃迄於95歲以上的超老,因應於老化而來的功能退化,就不在於有或無以及可以做和不能做的二分切割,而是我們如何得以在認知、態 度與行為,以有效地癥別出該種連續性的變化歷程?

總之,從研擬修法以反思高齡長者的開車設限問題,相與延伸出來的會是一種所有人都要知曉的老化教育;漸老人口族群應該要習得的老年教育以及不分年齡層宜要 學習如何與長者相處共生的樂齡教育,畢竟,加諸於高齡長者身上的安全危機,又豈止於開車,而是包括行住坐臥等等無所不在的人身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