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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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塵封已久的往事,因為當事者可能會回台探親之故,而再度成為社會的注目焦點,特別是相應於近年來跨國婚姻的變遷趨勢,這使得「吳憶樺事件」背後所糾結的論述意義,還是頗值得深究與玩味的。

誠然,對於這樣一樁近20年的過往情事,即使「吳憶樺事件」不是第一起的跨國婚姻監護權糾紛,但是,激情過後的反省思辨,卻是一直闕如未見,畢竟,從南美 洲的巴西轉移到東南亞中南半島等等不同時代氛圍的跨國婚姻案例,已經是讓作為一個移民社會的台灣,必須要嚴肅面對含蓋不同地理區域、家庭組成以及成長環境 而的跨國婚姻現象,就此而言,從吳憶樺到更多的新台灣之子,其所轉換出來的也就不只是認祖歸宗的回鄉之旅,而是針對從跨國婚姻、父系社會、多元文化家庭、 生活適應、社會包容到公共照顧,這一路走來的成長歷程,無論是在政策定調、法令規章、典章制度、整合服務等,究竟是否已經形塑出來一套不同於主流社會的照 顧體系;連帶地,要如何在國家主權、國籍身份、社經環境等等的結構性限制底下,以思索用以捍衛兒童人身最佳利益的可能選擇,那麼,再一次地回眸「吳憶樺事 件」之際,不應該只是聚焦在從祖母一人到叔叔家庭、從母系社會到父系社會以及從親權移轉到出收養的狹隘性界面思考上!

事實上,「吳憶樺事件」所衍生出來監護權的歸屬或行使問題,多少是諸多變故家庭問題處遇的重點所在,只是,架接在早熟但不一定成熟的『兒童本位』、出於善 意或遷怒的『父母本位』、支持陪伴能力的『家庭本位』以及善盡保護之責的『國家本位』,那麼,情歸何人以及去向何處的監護權議題,就不全然只是成人個別私 領域的喜怒哀樂,而是任何情緒對決的當下及其所可能造成孩子們悲歡離合的下場,點明了無論孩子是私有財的文化觀念、過度保護的父權意識、有不是父母的生活 處境以及隨時可能會毀於一旦的家庭結構,究竟要如何營造一個免於恐懼、免於剝奪以及免於人身不安全的兒少成長環境,這會是相應於「吳憶樺事件」所應該要習 得的變革課題,就此而言,從一般家庭到特殊境遇家庭;從弱勢兒少到不幸兒少以及從支持、補充性、保護性到替代性的兒少福利服務網絡,在在都有它緊扣著包括 生態環境、問題診斷、需求評估、資源盤點、處遇計劃、服務輸送以及照顧管理的通盤性考量,顯然,政府在這方面的策進作為是有待提升的。

遠地不說,已經回到母親原生國的新台灣之子、相迎於升學壓力的新台灣之子、被迫需要出收養的新臺灣之子以及展望未來無論是在人力資本的受教訓練、工作職場 的競爭能力、勞動市場的二分區隔和婚姻媒合家庭組成的新台灣之子抑或是背後的多元文化家庭,在在都需要有不同成長階段的解套對策和配套措施,就此而言,從 台灣到巴西或東南亞、大陸;從生活照顧與親權移轉乃至於從童年到長大的成年人,在這些不同生命事件與生命歷程的背後,最終父母的國家公權力,應該要被賦與 什麼樣的角色扮演和功能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