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婦女基金會今天表示,因應「家事事件法」施行,特邀社工、律師等組監理人團隊,保障兒少的監護、探視等訴訟權益。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家事事件法」,今年6月開始施行,其中新增程序監理人,由法院為能力不足的當事人選任律師或社工師等專業人士,代表為程序行為,作為當事人與法院的溝通橋梁。

現代婦女基金會指出,法庭的家事案件中,監護權、探視權、安置案件、停止親權等案件都和兒少有關,但未成年兒少常成為「球球兒」,可能是大家爭搶的「橄欖球球兒」,或父母爭相推卸的「躲避球球兒」,甚至是被當作發洩的「棒球球兒」。

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這些球球兒在父母離婚案中,頂多只能以證人身分出庭,無法為自己發聲、爭取權益,因此基金會成立兒少法庭權益保護中心,邀社工、律師、諮商師等組成程序監理人團隊,透過專業協助幫孩子說出心裡的話,使法院能做出對孩童最佳的判決。

為提供兒少服務,現代婦女基金會採義務方式提供,因此除了招募更多有志律師加入,也希望社會大眾能發揮愛心,捐款支持這項計畫,讓程序監理人團隊能發揮最大效用,保障兒少的權益。

(時事新聞來源:中央社,201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