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私校設長照機構流程更簡便,衛福部日前預告修正「長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過去須由「法人」名義設置的規定,將改由校長出面申請即可,手續更簡便,最快9月生效,據了解,包含高醫大、北醫大及長庚科大均有意願設置,估有30至50家私校受惠。

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周道君說明,長照服務區分「居家」、「住宿」、「社區」三種類型,居家式指的是到宅提供長照服務,住宿式是提供全天候照顧的長照機構。

社區式則分兩種形式,包含可照顧至多30人的「日照中心」,讓長者白天來、晚上回家睡,以及「團體家屋」,最多可照顧9位失智但非失能的民眾。而本次修正的是針對私校設置「居家」、「社區」長照機構,可簡化程序。

周道君解釋,私校法允許校方可用學校名義設置附屬機構,但「長照機構設立辦法」要求,須以法人、團體等名義設置,例如叫「A大學學校財團法人」,也因此須連帶修改學校的捐助章程,並向教育部來回解釋,相當不便。

現在修改後即可用學校名義,由校長出面作申請人,不必修改捐助章程,依私校法送教育部審查時,教育部只會檢視是否經過董事會通過,程序更快,接著向衛福部申請設置即可。

此外,辦法也明訂,申請設立機構的「專科以上私立學校」,需設有醫學系、社工系、公衛系、醫管系、老人照顧、長照等任一種科系即可設置,可設立的機構類型為日照中心、居家式長照機構等,不包括住宿式長照機構。

若這些大學也想籌設「住宿式長照機構」,周道君進一步說明,依據長照服務法規定,須由「長照法人」設置經營,但若是在「長照機構設立辦法」實施以前(2018年1月31日),就已開始執行社會、醫事服務者,就可直接用現有的「醫療法人」名義籌設,例如2017年就設置醫院的輔大,即可適用。

雖然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正在預告期,周道君預估,符合申請條件的私校,全國約有30至50家,包含高醫大、北醫大,還有屬於獨立財團法人的長庚科大等,都有意願,預計最快9月上路後即可受惠。(時事新聞來源:工商時報,2019.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