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一名可憐3歲女童,剛跟20歲、已懷孕4月的年輕媽媽從寄養家庭回家過年, 相處才短短20多天,疑不乖吵鬧,竟被生母和同居男友毆打,前晚女童送醫不治,醫院發現女童身上多處瘀青,懷疑被虐死報警,警訊後將狠母和男友依傷害致死罪嫌移送法辦,聲押獲准。警方痛罵:「太殘忍了!女童全身體無完膚,可能被照三餐毒打!」

檢警昨相驗,發現女童額頭有碰撞硬物造 成外傷,全身有十多處新舊瘀傷,受虐致死明顯,將擇期解剖,釐清死因;彰化縣社會處處長陳治明昨難過說,有定期追蹤該個案,案發前一天社工還打電話給生母 詢問女童情況,生母回說:「一切很好啊!」沒想到隔天女童送命枉死,太令人震驚、遺憾。

警調查,3年前梁姓女童的生母陳女未成年產子,因無力撫養,社會處介入將女童送寄養家庭,去年陳女強烈要求帶回女兒,經社工到陳女住處評估環境,認為沒問題後,上月20日社會處才將梁姓女童責付陳女,並告知陳女「女童會哭鬧,要有耐心」,讓陳女帶走女兒。

前天下午5時,陳女獨自抱著昏迷在床上的女兒到和美鎮道周醫院就醫,女童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院方插管、搶救20幾分鐘仍宣告不治,院方發現女童全身多處新舊瘀傷,懷疑女童被虐,向社會處通報並報警處理。警方將陳女及李姓男友(27歲)拘提到案。

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說,雖然女童全身傷痕處處,真正死因是受虐致死或流感重症死亡?下周三解剖釐清。律師張崇哲說,《刑法》傷害致死罪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刑度很重《刑法》傷害致死罪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刑度很重《刑法》傷害致死罪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刑度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