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工常有人手不足、工作量大而「獨立作業」的怪象,導致社工人身安全堪虞,尤其新北市有357名社工,卻是5都唯一無合法人身安全法規的縣市,民代諷刺是「血汗社工」;社會局表示,近期將著手草擬社工安全法規要點,最慢2周後便可公告實施。

公私立社福機構服務的社工分為「一般型社工」、「保護型社工」2種,前者有205位,多處理中低收入戶等案件;後者則有152名,處理家暴、性侵等特殊案例。

民國98年,社會局曾對府內社工進行人身安全調查,其中,半數以上遭逢電話、言語或當面威脅,且有20%社工有性騷擾甚至被性侵的紀錄。

改制升格後,新北市仍遭審計部點名,「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的社工接案量為內政部標準建議值的3倍,工時長、工作多且環境不佳,卻無訂定合法法規、要點來保障權益,無疑對社工安全推動雪上加霜。

市議員張晉婷說,社工人數明顯不足,且是5都唯一無合法法規來保障權益的縣市,升格後也從未做過人身安全調查,市府心態可議,應盡速在3個月成立社工人身安全法案,如「麗莎法案」,並每年定期進行社工人身安全調查,必要時,具攻擊性案例可配合警方訪視。

社會局社會工作科表示,已於市政會議上討論社工人身安全等事宜,目前僅針對保護型社工有1項未公告的要點來進行危機處理,未來將會把全市社工納入要點中管理,擴大保護範圍,最慢2周內公告實施。

因保護型社工面對個案特殊,年底將與中央部會同時進行人身安全調查。(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1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