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品健康捐竟未專款專用?過年期間菸品的銷售量大幅成長,但應該用於癌症防治、提升醫療品質和罕見疾病等醫療費用的健康捐,現在被監察委員查出,部分地方政府竟拿著查緝經費花用在員工尾牙餐敘或是拿來買花籃慰問等,沒有「專款專用」,而財政部也長期未派員實地查核,有怠失的情況,目前監院已糾正財政部。監察院表示,會持續監督地方政府機關菸品健康捐的使用,若持續違反規定、無改善,財政部將每案扣減獲配查緝經費總獲配數額5%。

根據現行的「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和運作辦法」規定,菸捐可使用在癌症防治、中央和地方社會福利、經濟困難者的保險和罕見疾病等的醫療費用,或是使用在菸害防制相關事項上,像是私劣菸品查緝與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等,屬於「專款專用」。不過近日監察院表示,就他們調查發現,部分地方政府竟將這筆查緝經費拿來支付考察、員工尾牙餐敘和購買慰問花籃等,並沒有用來辦理私劣菸品查緝或是用在菸害防制相關事宜上,有違專款專用原則。

不僅如此,監察院更指出,財政部對於地方政府執行查緝經費多次違反規定以及遲遲未改善的情形,都沒有積極辦理,也未派員實地查核,長期放任部分地方政府濫用經費,明顯有怠失情事,因此糾正財政部。據悉,財政部遭糾正後已邀集衛生福利部、行政院主計總處等中央機關及各地方政府召開檢討會議,決議對非屬專用於私劣菸品查緝業務的支用項目,應以查緝經費和縣市自籌款項按比例分攤原則辦理。另外,財政部也修正「菸品健康福利捐供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經費運用要點」的經費分配方式,若地方政府持續違規,將每案扣減獲配查緝經費總獲配數額5%,以為儆示。

為避免地方政府持續違反專款專用規定,監察院表示,會持續列管追蹤糾正事項後續辦理情形。(時事新聞來源:三立新聞網,2019.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