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睿鵬
(文化大學社工學分班學生)

個人任職學校慈輝班生的活輔導員生涯即將邁向第三年,在這助人工作領域的成長和學習的過程中,為了讓自己的工作專業知能(competence)能有所精進和有效提升,因此,即便教育端和學校端未給任何的培訓機會,自己決定取經社會局的生活輔導人員培訓課程,從而去認識社政端之不同型態機構及其生活輔導人員的基礎專業,並且連結與社政端機構生活輔導人員的經驗交流,藉此提升自己在面對青少年孩子及高關懷家庭問題時,能夠擁有更多的理論和技術上的運用,從而與自己的的實務智慧(practice wisdom)做結合,藉此達到自我的專業價值(professional value)。

在這將近半年生活輔導人員課程的受訓期間,透過同學間的課程討論以及在理論架構和實務經驗的學習分享,確實讓我在生輔員的工作領域專業上,有更多認識和信心培力,只不過,針對課程的規劃設計上,仍有些不足和有待補強之處,特別是回歸到社會局所要賦予生輔員的專業知能和任務指派,以及生輔員職務上所應該要兼具的知能、技巧、能力等條件和資格,是否也有嚴謹態度看待的必要,事實上,〈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8條明訂,生活輔導人員應具備資格,除專科以上學校家政、護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等相關科系畢業或透過普通公務人員考試外取得資格外,最消極性的條件就是完成社會局所辦理的生活輔導人員課程專業訓練來取得資格,但是,就其課程受訓過程中,如何因應專業化、證照化的培力建置,是否能夠真正達到「教-訓-考-用-推」之於專業培訓及制度保障的相關提問。

藉此,我在生活輔導人員的培訓課程中,提出以下所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做為一個通盤性的檢視和分析:

一、社會工作師的專業過於導入生活輔導人員專業:
在生活輔導人員專業制度尚未健全的前提下,借助其他相關助人工作專業,確實是有它的必要性,但是,如果只是把整套的社工思維套進生輔專業,並且以社工師的姿態和角度,來看待生活輔導人員的專業,這是否會有理解上的錯誤認知或過度推論?尤有進者,過於將生輔人員社工化,職權分工上是否也會有混淆不清之虞?變成社工可以取代生輔員,但是,生輔員卻是不能取代社工角色的錯置認知,這對於長時間一線陪伴孩子的生活輔導人員,將會是一個很大的信心打擊。

二、過於學理學派的訓練:
課程架構上,如果過於偏於學理學派的抽象理論導向,甚或於師資也並非有從事青少年的相關專業履歷,這對於一線生輔人員的專業養成,便有可能會變成學而無用論,對此,倘若只是為了取得資格而去學習其它的擴充性理論,以至無法真正落實理論與實務上的結合,這自然無法形成一套屬於生輔員專屬知能的實務訓練(competence-based practice)。

三、短期的速成訓練所換來的期待:
在現今社福機構缺乏人力的狀況下,短期且速成的生輔人力培訓,或許不是一件完然的壞事,藉以廣納多元的人力加入生輔工作,進而有助於不同專長領域的換位思考,以為助人工作帶來新的生命力,但是,回歸到助人工作的專業本質,它的基本核心價值還是必須要兼具思考者與工作者本身,還是要有一套知能為本位的理論實務結合,而非只是藉由密集趕集式課程來取而代之。

最後,檢視生活輔導人員之於尊嚴(dignity)和價值(worth)而來的專業定位,還是要回到政策立法的架構上,藉此重新檢討「理念—政策—立法—行政—服務輸送」所可能要面臨的困境和挑戰,以及「人流—金流—物流—資訊流」的通盤考量規劃,如此一來,生輔員才能與社工員取得相同的社會認可和地專業位,進而達到助人工作相輔相成的專精化專業(specialized professio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