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女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碩士)

『所謂人群服務(human service)的真義,是指在有限的時間內,藉由方案項目(in-kind)以及服務連結(in-service)等相關的輸送機制設計,達到從需求滿足(need)到風險規避(risk)的設置停損的消極作為以及追求獲利點的積極目的,藉以減緩遭逢生、死、老、殘、傷與疾等特殊事件所產生的經濟不安全危機。』,無疑地,上述的定義廓清了在實習機構托育人員職前訓練班的運作管理,正是用以完備人群服務的可能實踐。

首先,社會工作管理並非是為了管理,而是為了『人』,是要協助社會工作者有效發揮其專業來服務服務使用者,因此,實習機構把成員當作資源加以規劃、管理、分析和設計,發揮其潛能和專長,以協助成員的職涯發展,把人力當成是生產與投資,『千里馬』的培力、培訓與陪伴進而讓組織的人力資源成為組織的人力資本,達到實習機構、實習生、服務使用者以及公部門等多方共贏的局面,這是因為:

話說,個人自2017年6月在實習機構前理事長王教授的指導下,以〈公私協力之發展性關係初探–從民間觀點出發〉的學位論文,順利取得社會福利學的碩士學位後,為了補強人群服務的實務工作經驗,開始修習學士後社工師45學分課程,於此同時,以非自願性離職之失業者身分參加實習機構受勞動部委託辦理之基隆市托育人員職業訓練課程,從護理師以及社會福利學碩士的專業背景到失業者學員角色之『人在情境中』的觀察與互動,開始涉足訓練班方案,同時也建立對訓練班的基本概念,揭開公私協力之發展性關係的探索;同年8月,擔任專案督導一職,致力於專人、專職、專責、專款、專案以及專業的人群服務,從招生宣傳、受理報名、開訓帶班到結訓核銷,親力親為從做中學;11月便開始著手於下年度(2018年)訓練班方案的研擬與申請,接續展開新年度訓練計畫的執行。

事實上,自1995年<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將托育人員正式納為兒童福利專業人員以來,專業化、證照化乃至於成文化的建制化過程當中,配合各項的福利措施因而產生勞動部以及各地方政府委託辦理的托育人員職前訓練課程,實習機構的創辦來自於大專校院社會福利學系師生對於實踐以從事推廣社會福利服務工作、重視社會福利專業人員發展及社會福利服務研究,提昇專業技巧及知能,嘉惠服務使用者為使命願景,在擁有深厚學術涵養以及實務經驗為背景的資源底下,對於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的專業培訓一事自是責無旁貸,就此而言,實習機以承辦政府方案為其主要業務的經營方式,而訓練班乃是提供財務資源缺口的最佳管道。

誠然,實習期間適逢2018年8月1日開始施行托育準公共化政策,取消家內照顧的親屬保母申請托育補助必須先完成126小時托育人員職前訓練核心課程之規定,造成托育人員訓練班的招生困難,因此,實習生透過SWOT策略分析訓練機構辦訓的優劣勢,並且邀請專家學者開會商討如何與時俱變,如何以現有的資源加以有效運用、開拓以及修正?冀此,決議研擬未來開班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實施計畫』與『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辦理,以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認定之職前專業訓練課程為目標。

然而,就其目標管理的辦訓角度,實習機構自2016年辦理托育人員訓練班以來至今,結訓後的考照率以及失業者的就業率都已逐步提升,這方面有賴於邀請通過考照的學員返班經驗分享考照與就業情況,以及透過成立班級line群組在結訓後仍繼續陪伴與鼓勵並提供訊息,來鼓勵結業學員考照與就業,從而提升辦訓的績效,這對於實習機構而言,除了成功的技術移轉跨縣市(從基隆到桃園)以及跨類別(從托育人員到主管人員)辦訓,透過勞動部公私協力的TTQS教育訓練、輔導服務以及評核檢視,更加了解到訓練成效的成果轉換,這才是訓練績效的最高境界。

最後,實習生在實習機構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課程中,回到社會福利的人群服務上,個人著實認識到社會工作不侷限在殘補、悲情,社會工作亦可以是實踐預防、預見,進而防範於未然的專業人才培訓,只不過,關乎到專業人力的培訓與培力,是需要用心陪伴的,換言之,因應於「教-訓-考-用-推」之『人流』的制度性保障,是有它嚴肅以對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