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後主管傳簡訊或是line,甚至打電話來交辦工作,算不算要求員工「加班」? 統計資料顯示,德國勞工有1/5在下班後仍得接老闆電話或電子郵件,因此打算立法規定「下班後禁止聯絡員工」。

勞動部說,根據勞基法,雇主下班後再交辦工作,就得付加班費,但有上班認為,為了保住工作,就算有法令也不敢申訴提告!

電影《穿著Prada的惡魔》:「我老闆打來。」

開開心心和家人吃晚餐,好心情被老闆一通電話畫下句號!電影《穿著prada的惡魔》,生動刻劃老闆才不管員工已經下班,老闆打電話,員工就要接,還得立刻處理任務。

電影《穿著Prada的惡魔》:「給我電話,Hi!米蘭達。」

老闆打來下指令,誰敢說我下班了,明天再說?只能摸摸鼻子「自動加班」,在現實世界裡,這種狀況其實很常見!

民眾vs.記者:「下班後接到公司電話,幾乎我還是會(申請加班費),因為如果這個過程中,你有發生意外,誰要負責?」

通訊軟體鈴聲一響,上班族心情跟著緊繃,老闆不分上下班,習慣用line緊盯員工,交辦工作,勞基法規定,這樣就算加班,雇主得付加班費,如果違規,勞工可以申訴,最高可開罰30萬!德國擬定「反壓力法」,打算禁止企業主下班後用電話或電子郵件聯絡員工;法國也規定,晚上6點到隔天早上9點,企業主不可以打電話或是發電子郵件,保障勞工合法關機權。

民眾:「我覺得這有困難啦,因為我們都是屬於責任制,我們不可能因為下班就棄公事不管了。」

民眾:「就是說心理壓力沒辦法解除,我覺得這也是種不太健康的生活方式。」

上班打卡、下班責任制,通訊軟體發達的時代,讓老闆用通訊遙控員工!無形中延長了上班時間 就算法律明文禁止,但考量現實,要保住飯碗,誰敢真的據理力爭?(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4.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