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對於移工遭性侵的起訴率與定罪率遠低於本國人,審檢亦常落入受害者陳詞不夠完美的迷思。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11日指出,司法人員常欠缺對移工舉債處境的理解,而認為受害者只是想要一筆和解金。多名學者與立委尤美女等人11日齊籲,司法機關與第一線人員應加強培訓性侵認知課程,以提高加害者定罪率。

據1955外籍勞工申訴專線統計,通報遭雇主性侵的案件中,高達8、9成都來自家庭看護,民進黨籍立委林淑芬11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家事移工身處私領域勞動,遭遇性暴力的風險大增,但因為權力不對等、身上背負巨額仲介費等因素,移工受害未必會在第一時間內報警求救,卻也因此引發國內司法單位對於後續證詞的不友善認定。

「在檢察官經驗裡,他們常逼問被害者為何當下沒有冒著生命危險抵抗、遠離侵害地點,」紀惠容說,司法人員直到現在還是常落入「奮力抵抗才是保持貞操體現」的價值觀迷思,只要移工當下沒有逃跑、反抗,申訴案件就容易淪為「常理不符」而不起訴,卻未加以理解移工身上龐大的債務壓力、被性侵的害怕與羞恥感,可能會讓他們當下選擇緘默。

交大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提出台灣司法常見的8大性侵害迷思,包括:以被害人與被告人的平日互動狀況來推論雙方是否同意、被害人沒有在第一時間報警驗傷等;政大法律系教授王曉丹也指出,移工性侵案件總是難以被定罪,就是因為台灣司法要的是一個不存在的完美被害人。

立委與學者呼籲,法務部與司法院應重視審檢人員的在職性侵認知教育課程,培養司法人員的性別意識,並檢討被害人無法得到公平審理的狀況,以提高性侵害的起訴率與定罪率。(時事新聞來源:台灣醒報,2017.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