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提高勞工生育給付為現行兩倍,補助金額由月投保薪資一個月增加到兩個月;如果生多胞胎,也按比例增加給付。勞動部估計,每年約有十三萬人受惠。

勞保條例目前規定,勞工或配偶投保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投保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或投保滿八十四日後流產者,可請領投保薪資一個月的生育給付。

以投保薪資兩萬七千元為例,勞工或配偶每生一個小孩可領兩萬七千元生育給付;新法生效後,將提高到五萬四千元,如果生雙胞胎,可領十萬八千元。這項修法是為鼓勵生育,增加勞工福利。民國一○一年度勞保生育給付總金額為四十點三億元,未來生育給付加倍,預估每年須增加四十億元預算。

今年初修正的公教人員保險法,增訂公教人員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可申領投保薪資兩個月的生育給付。昨天通過的修法,也讓勞工生育給付權益與公教人員拉齊,以求勞保、公保被保險人間給付的衡平性。不過,修正條文也規定,若被保險人同時符合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因軍公教身分請領國家給與的生育補助者,僅可擇一請領;但農保不在此限,可重覆請領。(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