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原有3種身心障礙者停車證,市府6月1日起停發僅適用於台中市的藍證、粉紅證,只核發全國統一使用的黃證。由於前兩者在台中市可享全天免費停車優惠,而黃證1天僅免費停車2小時,有身障者向市議員張耀中陳情,認為福利縮水,張耀中建議市府合併藍證、粉紅證,還給身障者停車的小確幸。

台中市3種身心障礙者停車證的優惠內容與申請對象不一,黃證與藍證都是行動不便者才能申請,汽車可停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前者為全國適用,在台中市停車免費優惠為1天2小時;後者只適用於台中市,可全天免費停車。粉紅證則供行動無不便者如心智障礙、器官摘除、聽障者等申請,不可停身障車位,仍享有免費停車優惠。

張耀中指出,目前全市路邊停車格約4萬3500格,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公共停車場應保留2%停車位作為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因此,全市約有870格身心障礙專用車位;而台中市有106萬輛登記汽車,3種身心障礙停車證約核發5萬張,佔比約4%,平常路邊停車格及路外停車場都一位難求,身障停車格位也不多,現在還把免費停車時數改為每天2小時,無疑又是從市民口袋掏錢。

張耀中指出,市府整併身障停車證,是簡政但不便民,今年才取消老人健保費補助,現在身障者停車優惠又縮水,就有市民反映1天約多付150元停車費,上班20天下來,剛好市府發的生活津貼禿就通通還給政府。他建議市府可合併藍證、粉紅證,並研擬台中市身心障礙停車權益的自治條例,維持核發黃證和另一台中適用的身障停車證即可。

社會局表示,如果同一人長時間使用身障停車位,其他人使用權益就受限,整併停車證是希望提高停車位的周轉率,讓外出購物、洽公的行動不便者可以就近停放車子,讓更多有需要的人都能使用。(時事新聞來源:自由電子報,2017.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