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7日,蔡英文總統正式公布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至今已九個月。紅十字會今天舉行記者會表示,去年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訟」,4月27日已完成言詞辯論,將於5月25日宣判。立委連署與紅十字會分別聲請釋憲案仍進行中。

紅十字會副秘書長張寶輝表示,針對去年7月12日,立法院未經委員會審查,便以粗暴多數、莫須有罪名,廢止民國43年10月18日制定的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已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訟」,要求內政部不得做作成廢止紅十字會人民團體立案登記及廢棄該會法人資格或命該會解散之行政處分,亦不得許可該會以外之人設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紅十字會總會」、「紅十字會」或其他含有或近似「紅十字」 之名稱及標誌之組織。

張寶輝表示,台灣是第一個廢除紅十字會專法的國家,廢專法有否定紅十字會法人資格之虞,且無異拒絕適用日內瓦公約規範,剝奪紅十字會依公約應有的特殊地位及「紅十字」名稱、標誌專用權,除使原組織難以運作,亦使受紅十字會援助的國內、外受援者權益受損,紅十字會國際地位受到不可回復的重大損害。

他指出,廢除紅十字會專法,牴觸憲法第141條規定:「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因此,紅十字會也聲請釋憲,目前仍進行中。

紅十字會表示,訴訟攻防中,內政部在庭上表示,認定紅十字會的法人資格,也不會解散紅十字會,因此,不管訴訟結果如何,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都不會解散。(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7.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