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呼吸中止症不再納入身障資格,引發部分患者不滿。衛福部指出,過去身障者認定以疾病為主,現在以對社會參與、日常生活影響為基準,與國際趨勢相符,未來也將滾動式調整身障資格。

自二○一二年調整身心障礙認定資格後,子宮全切除、單眼失明、單耳失聰也陸續不再被認定是身障者。年初有網友在行政院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上發起「睡眠呼吸中止症重新納入身障資格」一案,但提案完成後十四天就被衛福部駁回。

衛福部照護司長蔡淑鳳解釋,過去台灣身心障礙者鑑定以疾病為導向,將疾病分為十六類,依不同程度給予補助,直到世界衛生組織公布「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後,台灣於在二○一二年七月後改以身體結構及功能、社會活動參與、環境因素等判定,現在由鑑定委員會鑑定患者八大功能,超過五項視為重度身障者、三到五項屬於中度,一到二項輕度。

受影響疾病除睡眠呼吸中止症,還有子宮全切除、單眼失明、單耳失聰。蔡淑鳳說,當初取消這些疾病身障資格也曾引發患者不滿,但專家認定,這些疾病不影響患者社會參與也不會在生活上造成嚴重障礙,經評估後取消。

蔡淑鳳強調,目前各國都依照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全面修訂身障資格鑑定,如子宮全切除,國外也未將患者納入身障者,未來將會持續調整身障資格的認定標準,也會與患者、醫師溝通。(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7.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