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氏基金會昨呼籲政府應效法南韓,禁止在國中、國小校園周圍 兩百公尺 內販售「高熱量低營養價值食物」。衛生福利部表示將朝此方向努力,近期會邀集學者專家開會討論,如獲共識不排除修法規範。

董氏基金會營養組主任許惠玉說,南韓食品藥物管理局二○○九年公布「兒童飲食安全管理專門法案」,督促國中小學畫定「綠色食物區」,在學校周圍 兩百公尺 內禁售高熱量低營養價值食物,雖然法案未強制執行,但截至前年已有一萬多所學校落實。

南韓的兒童飲食法案針對糖、飽和脂肪及熱量設限,包括餅乾、洋芋片等糕餅食品;可頌、甜甜圈、蛋糕、披薩等烘焙食品;碳酸飲料等各式含糖飲料;調味乳、稀釋發酵乳、冰淇淋等乳製品;糖果、巧克力食品、點心麵、冰棒等,皆有限制。

許惠玉說,目前教育部雖明訂國內校園食品、營養午餐的脂肪、鹽分等均須符合規範,但學校周圍仍常見炸物攤、手搖飲料店林立,甚至校門口附近就有大型速食連鎖店進駐,大幅增加學童接觸高油、高鹽、高糖食物機會。董氏在二○一二年調查發現,超過一半的台灣學童早餐都不健康,部分學童甚至天天吃高油糖鹽食物當作早晚餐。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長邱淑媞表示,學童攝取過多高熱量低營養價值食物是國際上常面臨的問題,立法規範管制是世界潮流趨勢,國健署將邀集各界討論。

邱淑媞說,日前修改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已規範高熱量低營養的速食、零食等,不可贈送玩具及買一送一等促銷手法,垃圾食物廣告也不能在兒童節目或餐前的主要收視時段播送,未來「國民營養法」草案的規畫也會朝此方向努力。(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4/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