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遊民被警方粗分為三種,無依無靠且沒謀生能力的「正遊民」、有經濟收入能自給自足的「乖遊民」、有毒品或竊盜前科卻沒正當經濟來源的「類遊民」;對治安造成顧慮的是類遊民。

警方指出,艋舺公園內少數身體殘疾遊民,終日難以走動,更遑論打零工、買食物。「類遊民」好手好腳卻不務正業,但有消費需求,因缺錢而犯案,拿到錢後就買毒、買酒、買菸。

警方說,「類遊民」缺錢就去討錢,討不成就行竊,再不然就行搶,很令人感到頭疼。

警方指出,一名四十九歲林姓遊民,因車禍腿部受傷無法工作,輾轉成為遊民,為了「吃牢飯」,專到便利商店偷零食、飲料等「小東西」,被發現後就要求「快報警抓我」;何姓女遊民日前持剪刀闖進民宅劃傷老婦行搶,這些類遊民成為治安隱憂。(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4.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