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昨天發布公益出租人申請作業要點,未來房東只要將房屋出租給中低收入家庭並取得租金補貼證明,房東就可享自用住宅稅率申報房屋稅的優惠,五月八日正式施行。

內政部營建署國宅組組長王安強表示,為鼓勵房東將房屋出租給中低收入者,推行「公益出租」政策,只要房客有租金補貼證明,房東可先以房客租金補貼證明或房客所得稅單,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成為公益出租人。

王安強指出,房屋出租給他人使用通常會被視為營業用,房屋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三點六,一般自用房屋稅率則為百分之一點二。他說,若房東用一般自用房屋稅率報房屋稅,至少可省一點五至兩倍的稅率。

除減稅外,營建署也推動租屋服務平台,由政府主動幫房東代管、代租房屋,目前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政府都有相關服務平台。(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5.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