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價財(Merit Goods)
殊價財係由R. A. Musgrave(馬斯葛雷夫)在1959 年文獻中所提出殊價慾望(merit want)的一種延伸性概念,對此,所謂的殊價慾望指的是有些符合排他原則的財貨,但是,該財貨係由私人提供並且會產生數量不足的情況,因此,政府應當介入這一類財貨的提供,藉此滿足社會的殊價慾望,例如義務教育、社會保險、國民住宅等,以此觀之,所謂殊價財,有針對特殊對象所提供的,像是如貧民救助、老人津貼等,但是,也有提供給全體國民,比如全民健保等;除此之外,殊價財之財源若是來自於中央政府,使用就沒有地域的限制,倘若是來自地方政府,則是只能適用於該地方。准此,殊價財是為了共同欲望而不依據消費者選擇所強制提供的一項公共財,至於,殊價財與公共財這兩者的區別乃是在於殊價財適用於排他原則,公共財則是不適用排他原則,不過,倘若是兼具有「殊價性」(meritorious)和消費不足時,那麼,該類的財貨服務應該是要歸政府經營。
資料來源 : 蔡宏昭(2004)。<社會福利經濟分析>。台北:揚智。
延伸概念:殊價慾望、公共財、排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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