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明天實施的勞工強制「七休一」政策,引發產業反彈,行政院昨晚拍板延至十月一日上路。勞動部長郭芳煜指出,因取消「例假可挪移」函釋,但規範七天一定要休一天的法律文字不精確,將利用這兩個月訂定裁量基準。至於目前執行七休一會碰到問題的行業,包括運輸業、媒體業及領隊導遊等,勞動部將再會同事業主管機關討論,「會有特別彈性考量」。

中秋沒加班車…危機解除

原本鐵公路客運醞釀中秋節不開加班車危機,也可望落幕。

勞動部六月底廢止內政部卅年前頒布「例假可挪移」函釋,八月起勞工不得連續工作七天,引發客運業者、旅遊及媒體等特殊行業認為根本窒礙難行,客運業也串連中秋假期要停止加班。雖然業界不斷陳情,連交通部長賀陳旦公開喊話,但勞動部直到前天都仍表示「如期上路」。直到昨天白天,行政院長林全表態「特殊行業可有彈性考量」,晚間邀集交通和勞動部舉行跨部會會議,歷經三個多小時會議,晚間宣布以法不完備,延後兩個月上路。

法不完備…急商後暫喊卡

郭芳煜指出,六月廿九日勞動部依據立院決議,廢止民國七十五年內政部的函釋,相關規定回到勞基法卅六條的規定,每七天至少要有一天休息。但是條文並沒有規定,兩個周期之內的休假日應該放在哪一天,使得原本希望落實「做六休一」的本意無法落實。

「連續上班12天不違法」

郭芳煜解釋說,內政部函釋說明前後兩個例假日應間隔六個工作日,如徵得工會或勞工同意,於各該周期內可以更動。廢掉此函釋以為可不讓勞工一直上班,但也刪掉每六天要休一天的解釋。他指出,勞動部會在兩個月之內制訂裁量基準,載明每六天要休一天。在基準制訂出來之前,如果依據勞基法卅六條規定,「連續十二天上班,是不違法的。」

特殊行業需求,可提討論

郭芳煜也強調,基於公共生活便利、配合國家政策、公益活動等三項理由,對旅遊、媒體、大眾運輸等三項產業,考量工作型態的情況,在確保勞工身心健康前提下,給予一定的彈性考量。如果其他行業也有特殊需求,也可提出討論。(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6.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