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關懷年邁退休礦工,自102年開始新北市政府發放退休煤礦工慰問金,今年將邁入第四個年頭,自 7 月 1 日起至 7 月 31 日止受理申請。只要是設籍新北市滿 1 年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年滿 65 歲,曾從事煤礦工作且有勞保投保紀錄者,皆可向勞工局或就近至區公所提出申請,去年已經申請過的民眾,今年不必重複申請。

瑞芳地區民眾早年多從事礦業工作,如今礦業沒落、礦工老邁,需要政府更多的關懷。為了照顧新北市曾經從事煤礦工作的勞工,今年邁入第四年發放退休礦工慰問金,目前仍維持每人每年 2,000 元。

為落實便民政策,今年簡化申請程序並納入跨區服務項目,只要往年通過審核的民眾,不須填寫申請表單,由勞工局確認戶籍條件後直接發給;至於還未申請者,則需填寫申請表或委託代理人填寫後,附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及領據,可就近至當地區公所遞件或郵寄至勞工局受理,避免長輩疲於奔波。

台灣退職煤礦職工福利協會瑞芳分會長周晉億說,退休礦工很多都有塵肺症,或是年事已高行動不便,雖然慰問金只有一年2000元,但希望未來能比照老農津貼辦理,全力為礦工朋友爭取應有的福利。(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6.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