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美蘭
(中國文化大學青少年兒童福利碩士學位學程研究生)

 

俗稱為網路咖啡業的資訊休閒業,它成立的背景聲稱乃為資訊時代的產物,結合網際網路、高科技、多媒體設備,寓有輔助全民學習電腦操作及上網應用於生活層面的諸多功能,然而,網咖主要的消費人口為學生及青年人,網路遊戲易使青年沉湎期間耽誤課業,玩物喪志,於是,行政院會參考韓國網咖的管理辦法研擬規範網路咖啡業相關營運的<資訊休閒業管理條例>,這其中規定距離國民中小學、高級中學、職業學校50公尺以內,不得設置;並禁止未滿15歲學生,於非假日上課時間及下午10:00至翌日上午8:00進入或留滯;禁止未滿18歲於下午10:00至翌日上午8:00進入或留滯,但是,有學校師長、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陪同,或有學校出具證明者,則不在此限,然而,即使來自於依法行政的層層把關,網咖業者卻也表示此條例施行之後,臺灣的網咖家數將可從現行的6千餘家成長至1.2萬家,甚至於創造出10萬個以上的就業機會。

對此,網咖為資訊時代產物的必然性為何?自從網咖如雨後春筍般的到處設立之後,網咖裡有人暴斃的新聞也是時有所聞,暴斃者特徵多為年輕人、網路成癮、失業,背後更值得省思的是:當有人在網咖暴斃死亡時,網咖內的其餘玩家卻是渾然忘我,繼續沉迷遊戲、瘋狂打怪,無動於衷,以此觀之,網咖成為一個犯罪的溫床或網路成癮者的天堂,儼然有如清末民初的鴉片煙館,它助長了網路成癮而成為新世代的身心隱憂,冀此,正如少子女化的人口海嘯作為一項的國家安全議題,青少年網路成癮及其所相與衍生的諸多問題,亦不能掉以輕心。

事實上,網路成癮已成為一項現代難解的議題,網路上癮或成癮的核心症狀或負面影響,包括:(一)強迫性:理智上知道要控制網路的使用時間,但仍不能克制上網的衝動,(二)戒斷性:不能上網時出現了身體或心理層面不適的現象,(三)耐受性:上網的慾望越來越不能滿足,所需上網時間越來越長,(四)在生活層面出現狀況,比如在人際、健康或時間管理層面上,都因為網路的過度使用而受到負面影響,事實上,教育部2010年曾公佈的調查結果顯示:國小四到六年級的網路成癮高危險群占20.4%;國中學生占23.7%;高中職學生占32.3%,成癮狀況比以往更加嚴重,而大學畢業之後,大環境不利,失業問題也會導致沉迷於網咖,衍生出許多身心憂鬱或社會事件。

最後,需特別提醒的是:為迎接資訊時代的來臨,電玩產業的蓬勃發展使其和網咖的存在,有著相互依存的附和關係,然而,網咖最主要消費人口為學生及青年人,是否需要為了發展電玩產業而賠上國家的主要力量,縱然<資訊休閒業管理條例>對於網路咖啡業的成立與營運有所規範,但是,對於青少年沉湎於網咖及暴斃事件頻傳的現象,卻也是出現徒法不足以自行的憾事發生,就此而言,網咖之存在儼如政府認可之鴉片煙館,此種現象頗值得深思與玩味。

參考文獻:
王智弘(2009)。網路諮商、網路成癮 與網路心理健康。台北:學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