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服務(Volunteer Services)
志工服務指的是一種服務他人的自願行為,至於,自願服務的參與動機包括有:(一)利他動機:助人、做好事、具有社會責任,這都是最平常的參與自願服務的動機;(二)意識型態動機:志工也會是因為一些特殊的因素、意識型態或價值觀,而有目的性加入自願服務工作;(三)利己動機:人們加入自願服務可能是因為要滿足自我的需求,比如處理內心的衝突或得到支持;(四)實質回饋動機:投入自願服務是因為他們預期會得到實質性質的相關回饋;(五)資格取得動機:希望得到專業的知識、技術、接觸或認知等原因,而可能促使學生或成年人有興趣參加自願服務工作;(六)社會關係動機:去接觸一些人、交朋友是參與自願服務的動機,這顯示友誼關係是一個支持自願服務工作的重要因素;(七)打發時間動機:從事自願服務是一種打發時間的活動形式,志工會加入自願服務這是因為他們有空閒的時間;(八)個人成長動機:學習、個人成長和心靈的發展是投入自願服務工作的重要動機,亦即,在幫助別人時亦可以體驗到助人的喜悅;以及(九)多重動機:參與自願服務的原始動機可能會隨著時間而改變,而隨著志工參與特定的自願服務工作之後,這些原因或動機可能也會不一樣。最後,自願服務的未來發展趨勢將包括:從慈善愛心擴大到全民參與;從犧牲奉獻走向自我成長;從免費人力走向成本效益;從民間自主擴大到政府參與;從熱心利他走向品質績效;從完全付出朝向相對權利義務;從非專業化朝向專業化管理制度;以及從國內服務擴大到國際交流等。
資料來源:王順民(2001)。<當代台灣地區宗教類非營利組織的轉型與發展>。台北:洪葉。
延伸概念:自願行為、志工、非營利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