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參選本屆南市立委、具有同志身分的楊智達,在個人臉書PO文指有熱心網友向市府詢問「同性伴侶可否為另一半簽署手術同意書?」,獲得市府衛生局檢附衛福部公告的公文正面回應。楊智達把這好消息與衛生局公文PO上臉書。有網友讚說,台南人好幸福!好棒啊!

楊智達的伴侶洪國峰表示,熱心網友Jerry為大家向台南市政府衛生局詢問後,確認依規定同性伴侶可以為另一半簽署手術同意書,衛生局已將公文轉知南市各醫院。

洪國峰說,雖然政府已推動同性伴侶戶籍註記,但不論是在註記政策前、後,都有醫院不明瞭同性伴侶可以為有手術治療需求的另一半簽署手術同意書,聽說之前有北部醫院拒絕同性伴侶簽手術同意書;台南地區的醫院就沒聽說過。熱心網友Jerry前陣子向包括南市在內的各縣市政府詢問此事,南市府部分,得到衛生局的肯定回應。

南市衛生局副局長林碧芬說明,衛福部早在九十三年十月間公告「醫療機構施行手術及麻醉告知暨取得病人同意指導原則」,此原則明文指可代簽同意書的病人關係人,原則上是指與病人有特別密切的關係人,如同居人、摯友等,因此,可以舉證的同性伴侶就可以為另一半簽手術同意書,之前她沒聽說過有台南的醫療院所拒絕同性伴侶簽同意書,因為日前有民眾詢問此事,衛生局再把衛福部的公告轉知各醫院,請各醫院不能拒絕同性伴侶為另一半簽手術同意書。(時事新聞來源:自由時報,2016.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