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毒品氾濫,教育部預計九月將唾液快篩引進校園,不過,第一線校長及教團認為,唾液快篩在技術執行上並非最大問題,真正關鍵在於法源依據、親師溝通,後續還涉及大量行政作業,若相關機制未完善,恐增加學校負擔。
教育部統計顯示,學生藥物濫用人數自二○二二年四○○人,增至去年六四八人,三年間增加二四八人、增幅達百分之六十二。另外,教育部二○二四年度藥物濫用防制認知檢測報告顯示,國小高年級學生使用非法藥物以新興毒品最多、國中以大麻居首,高中則以K他命最多。
教育部指出,已邀集專家學者舉行多次研商會議,並完成種子教師培訓,預計今年九月將導入唾液快篩到校園。
不過,之前就有立委質疑推動唾液快篩會讓教師扛法律風險,教育部官員坦言,要取得學生及家長同意後實施,非全面普篩。但立委認為即使獲學生、家長同意,也不代表行政機關可在缺乏法律授權下推動相關措施,要求教育部應先完成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建立完整法源後再推動校園唾液快篩。
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陳清義說,唾液快篩比尿液篩檢更容易執行,但部分家長難以聯繫,甚至可能不同意學生接受篩檢,學校該如何處理是一大挑戰。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蕙蓉也說,唾液快篩主要針對高風險學生,對於長期缺課或家庭支持不足學生,僅靠校方難以處理,且「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位階太低,學校雖有管教義務,但權限有限,仍需家長、警政及司法單位共同介入。
林蕙蓉還表示,快篩並非拿到結果就結束,後續還涉及輔導、記錄、通報等大量行政作業,需要導師、學務處、生教組、輔導老師及專輔人員共同投入,呼籲教育部要有明確法源、完整配套,不然新制上路恐增加學校行政負擔。(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6.07.27)

最好的政策,是基層能夠合法、放心且有效執行的政策
近日,新興毒品滲入校園,教育部規劃引進面對液快鏡頭,出發點值得肯定。此次採取行動,唾液快便捷、入侵性較低,也可能發現學生預習的時間。然而,一項政策不能只看工具是否方便,更檢驗有沒有明確的法源、標準程序、人力資源及後續處遇。否則,中央宣布政策,學校承受壓力,教師承受風險,最後很可能形成「上面要求執行、下面執行困難」徒法不足的困境。
唾液或竊採並非一般性的校園管理措施。採集學生檢體,涉及身體自主權、隱私身體權、人格權及敏感個人資料;如此檢舉結果使得學生被貼上「吸毒者」標籤,甚至影響其侵害、受教權與未來發展。因此,不能僅以教育部的行政、作業任務或教師輔導管教權作為全面遵守。雖然有《作業防制條例》、《特定人員搶奪實施辦法》及教育部訂定的《廣州市特定人員作業搶奪及作業活動要點》,但這套規範主要針對「作業搶奪」及「特定人員」,相關液採作業的適用對象、啟動條件、拒絕效果、檢體作業與文物程序,仍應建立更為明確的法律依據。
家長及學生同意固然重要,但「同意」不能取代法律授權。尤其在師生權力不當等的環境下,學生可能會因害怕被記過、被懷疑或受到差別待遇,而被迫同意。如果不同意接受篩檢,學校可否處分?可否通知?警察可否因此高風險學生這些都不能交由個別校長或教師自行判斷。若中央沒有說清楚,一旦發生誤判、檢體污染、個資外洩或學生被不當標籤化,第一線人員很可能面臨行政申訴、國家賠償甚至刑事告知。教師不是醫事檢驗人員,也不應強制同時扮演採驗者、偵查人員
一、要完成政策真正落地,首先應明確法律授權,將唾液採驗的目的、對象、要件、程序及權利剝奪寫入法律或具充分授權的法規。採驗不宜全面普查,而應以「具體事實、合理懷疑及風險評估」為前提,避免只因成績退步、交友複雜、染髮或家庭功能不佳,就將學生這個檢題對象。 名單的認定也不能由單一導師決定,應由校內跨專業小組共同審查,留下調查紀錄,並定期檢討是否繼續列管。
二、史檢上應徵得學生及法定代理人的書面知情同意,事前明確說明目的、流程、可能結果、個資用途及拒絕後的處理方式。學生或家長拒絕時,不得直接推定吸毒,更不能以記過或其他不利益原則配合;若有危及生命、明顯持有他人或涉及犯罪的緊急情況,應依法律轉交由警務、司法醫療或自行單位處理,不要求教師強制抽檢。
三、採驗工作應由受過專業的護理訓練、醫療或指定專責人員執行,教師以觀察、關注及轉介為主。初篩僅代表「疑似反應」,不得直接認定學生使用作業,更不得立即公告、懲處或質問。必須送交合格實驗室確認檢驗,建立雙份檢體、封印、編碼、交接及複驗制度,並讓學生及學生
四、應建立嚴格的保密製度。 篩選結果只能由必要人員知悉,不得在導師指導、校務會議或班級中進行;電子跑道須設定權限、保存期限及相關程序。 確認推進後,政策重點也不應是處罰或把學生趕出校園,而是由春暉小組結合醫療、社事、心理輔導、警務及家庭支持,提供持續性的治療與復歸協助。 預告作業任務本來就要求確認推進後辦理校安通報、成立春暉小組並進行輔導,這也說明了斯檢起點只是,後續服務才是
五、教育部不能只提供試劑及要求成果數字,而是把通報、聯繫、記錄與輔導全部遺失學校。
校園反毒的目的,是把孩子從農業侵害中救回來,不是一次快篩製造更多被標籤、被求婚的學生。真正的好的政策,不是宣布得快、數字辦得好,而是法源站得住腳、程序經過檢驗、基層可以力有人執行,學生的權益也受到保障。當第一線人員知道「什麼時候可以做、應由誰做、做到什麼程度、發生爭議由誰負責」,才會有人敢執行,政策也才可能真正發揮作用。